《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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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新规解读上海市财政局王周欢2017年5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一、《条例》有关条文的理解 和适用(总则)1、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第二条)2、服务的定义与分类(第二条)3、集中采购目录(第三条)4、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第四条)5、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第六条)6、工程的法律适用与定义(第七条)6、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媒体(第八条)7、回避的情形与方式(第九条)8、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第十条)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条例》第二条对财政性资金进行界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

2、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条例》将财政性资金明确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通过“预算管理”来界定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中的组成部分,因此,政府采购的管理范畴应当与预算的管理范畴相一致、相衔接。预算管理的具体范围则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对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无论其资金来源,包括部分事业收入、

3、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收入”,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最终为预算支出,实质上相当于使用财政性资金,也应当纳入政府采购适用范围。因此,《条例》规定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为财政性资金,在采购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条例》的规定进行采购。混合资金来源项目的法律适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

4、本条例。服务的定义与分类《条例》第二条第四款对服务作了明确的界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服务的定义与分类《条例》条例按照服务的直接对象的不同,将服务分为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明确了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并在制定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等方面对采购公共服务作出了专门规定。服务的定义与分类《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按照受益对象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

5、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和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集中采购目录《条例》第三条对集中采购目录作了明确界定。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分为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的

6、是要赋予采购量较大的部门采购自主权,减轻单一集中采购的压力,支持更多供应商的发展。集中采购目录相应按照组织主体将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范围和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分开编列,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项目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条例》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行为。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

7、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相关部门设立有专门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当由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未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当由部门组织集中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部门机构采购委托代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确定条例第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设区的市、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

8、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确定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相关级次的人民政府和授权机构颁布,在工作实际中,一般是由财政部门拟定,报政府批准并由政府颁布。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不得自行确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措施条例第六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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