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贵富集团田庄经济恶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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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古代帝制王朝国家时期,由皇亲国戚、官僚、地主、富商大贾等两位一体、三位一体甚至多位一体合流结成的“贵富集团”长期存在,形成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一个特有现象。“贵富集团”既“贵”又“富”——既有权有势,又有资有财,是一个统治阶级上层强势利益集团。王朝国家时期,贵富集团的存在和发展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恶性特征。在社会经济领域,大致从一个王朝的前中期,贵富集团就开始依凭其政治权势和经济优势,上吞国有的土地和山林川泽,下侵广大个体农户的小土地,迅速积聚其土地资源,形成大土地私有以及大地产经营。同时,这个集团还不断突破“食禄之家,不得与

2、民争利”等政策法令,从事多种工商业经营和高利贷剥削,攫取巨额工商业利润,贪婪积累资产财富。结果,到了一个王朝的中后期,土地资源和社会财富高度集中于贵富集团手中,而国有土地锐减,王朝财政困难,广大下层小农则无立锥之地,为佃为奴或者破产逃亡成为流民,生活饥寒交迫。等到了王朝末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社会上下阶层之间的贫富悬殊形同云泥,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广大下层小农“乞为奴仆,犹莫之售”,穷困潦倒,转死沟壑,再也无法生存下去,被迫以起义群起反抗,用暴力手段剥夺了贵富集团的财产,连同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并进而推翻了王朝国家政权统治。  

3、考察若干帝制王朝国家的衰亡过程,可以发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正是统治阶级上层贵富集团大地产兼并积聚的恶性膨胀发展,造成了土地资源和社会财富在社会上下阶层之间的巨大悬殊,激化了社会矛盾、阶级矛盾并激起了农民大起义,最终葬送了本集团以及本阶级的整体统治。这种情形在中国帝制王朝国家时代的历史进程中多次重复,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唐王朝是中国帝制王朝国家的一个典型,唐代贵富集团的存在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恶性特征并有多方面表现。本文仅对唐代贵富集团大地产经营——田庄经济的恶性膨胀及其恶性影响进行考察,从一个方面来具体阐述唐代贵富集团于国于民的恶

4、性特征。如所周知,学界关于唐代田庄经济的研究积累了丰硕成果,也存有不少争论,但是,专论唐代田庄经济恶性特征的成果似很少见。笔者于此试图专门提出该问题并粗陈拙见,敬请批评教正。一  唐代的“贵富集团”包括贵族、官僚、宦官、地主、富商大贾、佛寺道观等。唐代贵富集团的田庄经济,无论是其发展途径、膨胀方式,还是作用影响,都表现出明显的恶性特征。大体说来,唐代贵富集团田庄经济的发展途径和膨胀方式,主要是违法买卖、兼并、掠夺均田农户的小土地以及侵吞国有土地、山林川泽和逃税避役等,可谓途径不正、方式违法。而其作用影响,则是既殃民、更祸国,可谓荼毒生

5、灵,流恶无穷。考察唐代贵富集团田庄经济的膨胀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这些恶性特征。  唐代均田制是一种国家等级授田制,按照等级(身份等级、地位等级、权力等级)高低授予数量不同的田亩,其中对于贵族官僚“永业田”的授田规定了很高的数额:“.---亲王一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各五十顷,国公若职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顷,郡公若职事官从二品各三十五顷,县公若职事官正三品各二十五顷,职事官从三品二十顷,侯若职事官正四品各十四顷,伯若职事官从四品各十一顷,子若职事官正五品各八顷,男若职事官从五品各五顷,六品、七品各二顷五十亩,八品

6、、九品各二顷。上柱国三十顷,柱国二十五顷,上护军二十顷,护军十五顷,上轻车都尉一十顷,轻车都尉七顷,上骑都尉六顷,骑都尉四顷,骁骑尉、飞骑尉各八十亩,云骑尉、武骑尉各六十亩。其散官五品以上同职事给。兼有官爵及勋俱应给者,唯从多,不并给。”而且,“诸永业田,皆传子孙,不在收授之限。即子孙犯除名者,所承之地亦不追”。[1]规定他们授得的永业田有永久的继承权,可以买卖、贴赁和抵押,私有权十分明确。唐朝还推行赐田制,赐给贵族、官僚们大量土地,也具有明确的私有权。同时,又有不同顷亩的职分田授给在职官僚以及公廨田授给政府机构,贵族官僚们虽不拥有这

7、些土地的所有权,但实际拥有这些土地租佃经营的收益权。  但是,贵族官僚们对此并不满足。在王朝建立之初,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开始了对土地资源和财富资产的非法占夺。早在高祖武德年间,太子李建成就“与诸公主及六宫亲戚,骄恣纵横,并兼田宅”。[2]太宗贞观年间,泽州前任刺史张长贵和赵士达,“并占境内膏腴之田数十顷”。[3]在益州,“地居水侧者,顷直千金,富强之家,多相侵夺”。[4]高宗永徽年间,“豪富之家,皆籍外占田”,[5]如长安富商邹凤炽,“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邸店、园宅,遍满海内”。[6]武周时,山南东道地区“户口逋荡,细弱

8、下户为豪力所兼”。[7]圣历元年(698年),陈子昂说蜀川地区情形云:“今诸州逃走户,有三万余,在蓬、渠、果、合、遂等州山林之中,不属州县,土豪大族,阿隐相容,征敛驱使,不入国用。”[8]武则天崇佛,“所在公私田宅,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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