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

ID:28592021

大小:4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11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_第1页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_第2页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_第3页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_第4页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审批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行驶的审批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范围:(一)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车辆;(二)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车辆;(三)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车辆;(四)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车辆;(五)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车辆;(六)车货总长超过

2、18米,或总高超过4米,或总宽超过2.5米,但车货总重不超过(一)至(五)项规定,运输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车辆。对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然人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1997年7月3日初次公布,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

3、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通过)第二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跨自治区、设区的市运输的,由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审批;”

4、四、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五、行政审批条件1、符合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要求;2、所经路线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的,要符合其荷载要求;3、不符合(一)、(二)点条件,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运输单位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经勘测、计算、制定方案,对公路、桥梁进行加固或改造,达到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的。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1、提供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超限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等有关资料。具体可填写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包括主车与挂车。3、车货照片

5、。可以是货物装车以后的照片,亦可以分别单独提供运输车辆和货物的照片。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体的,且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或申请人为法人、组织的,除提供以上三点规定资料外,还需要提供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法人、组织的,还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资料,一式一份。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见附件一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由县公路管理机构审批九、行政审批程序由县公路管理机构审批。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一)、(二)点条件,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需要经过勘测、计算、制定方

6、案、专家评审,并对公路、桥梁进行加固或改造。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十一、行政审批收费行政审批不收费。但(一)申请项目造成公路损坏的,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补偿费;(二)需要勘测、计算、方案论证、加固、改造、护送等措施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1997年7月3日初次公布,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7、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3、《关于正式制定广西公路路产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76号]十二、行政审批定期检验无十三、咨询、投诉电话1、咨询电话0776-7213445(田林县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2、投诉电话0776-7212563附件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申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