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

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

ID:28556687

大小:142.00 KB

页数:37页

时间:2018-12-11

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_第1页
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_第2页
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_第3页
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_第4页
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标题: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和印发《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号:京文市发字[2009]717号被转发文件标题: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和印发《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被转发文件文号:文市发[2009]51号、文产发[2009]18号发布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税种:企业

2、所得税有关规费:税收优惠:文教卫生体育 征收管理:纳税申报法律救济:公布日期:2009-10-19结束日期:实施日期:2009-01-01时效性:有效主题词:文化动漫通知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和印发《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文市发字[2009]717号各区县文化委员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

3、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转发给你们,并印发《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附件:1.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3.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二○○九年十月十九日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

4、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本办法认定的动漫企业,

5、方可申请享受《通知》规定的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  第三条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坚持为动漫企业服务、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动漫企业包括:  (一)漫画创作企业;  (二)动画创作、制作企业;  (三)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  (四)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  (五)动漫软件开发企业;  (六)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动漫产品包括:  (一)漫画: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二

6、)动画: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特效中的动画片段,科教、军事、气象、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  (三)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四)动漫舞台剧(节)目:改编自动漫平面与影视等形式作品的舞台演出剧(节)目、采用动漫造型或含有动漫形象的舞台演出剧(节)目等;  (五)动漫软件:漫画平面设计软件、动画制作专用软件、动画后期音视频制作工具软件

7、等;  (六)动漫衍生产品: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文具、电子游戏等。第二章认定管理第六条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动漫企业及其动漫产品的认定工作,并定期公布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  第七条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设在文化部,主要职责为:  (一)具体组织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建设和管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平台”;   (四)负责对已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进

8、行监督检查和年审,根据情况变化和产业发展需要对重点动漫产品、重点动漫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五)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行政区域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省级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漫企业及其动漫产品的认定初审工作;  (二)负责向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