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doc

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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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宝钢教育 基金会[英文译名是BaosteelEducationFund,缩写为BSEF]。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 非公募 基金会。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奖掖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伍仟 万元,来源于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独家襄助。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挂靠单位是: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邮编:20

2、094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在全国部分高等院校设立“宝钢教育奖”;(二)与中国教育报刊社合作,开展“‘宝钢杯’全国杰出中小学中青年教师评选活动”;(三)设立其他有关教育的专项奖励和资助。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10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15-2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5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一)赞同本基金会的宗旨,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二)热爱公益事业,并由与本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有关联的单位推荐;(三)经业务主管单位和主要捐赠方共同提名并被授予聘书;(四)理事退会应书面

3、通知本基金会,并交回理事聘书;(五)理事如连续两年不参加本基金会活动,作为自动退会;(六)理事如有严重违背本章程的行为或损坏本基金会利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享有本基金会的选举权

4、、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出任理事的不享有被选举权);(二)参加本基金会活动,并对各项活动享有知情权;(三)对本基金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执行本基金会的决议;(五)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10(六)完成本基金会交付的工作;(七)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建议和相关信息。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

5、表机构;(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

6、10(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3-7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二)登记

7、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10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

8、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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