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

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

ID:28537240

大小:57.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2-10

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_第1页
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_第2页
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_第3页
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_第4页
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证据法的理论谜局探讨与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积分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发撒旦证据法的理论谜局  吴丹红  美国证据法专家查尔斯?麦考密克(CharlesMcCormick)曾经在他的证据法著作中这样写道:“在法律术语的家庭成员中,除了其堂兄‘证明责任’外,‘推定’是最不可捉摸的一位。”的确,作为证据法理论中较为复杂的两大难题,证明责任和推定引起的争鸣,历来为国外证据法学著作所津津乐道。我国就证明责任和推定问题的研究虽然不太深入,但面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有关难题,学界也逐渐认识到其重要的意义,上述问题近年来已渐成证据法学研究的热点。2008年11月29日,由四川大

2、学985工程法学创新平台司法研究中心主办,四川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协办的“刑事证明责任与推定”学术研讨会在四川成都举行。与会的代表既包括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的学者,也包括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四川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同志。由于本次会议的讨论范围较小,与会代表们有针对性地提交了论文,因此发言相对比较集中,就刑事证明责任和推定的很多方面都进行了深入而卓有成效的讨论。笔者根据会议记录,就本次研讨会的重要问题予以综述。  一、关于“推定”的

3、界定和适用....  “推定”(presumption)的定义,是本次研讨会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之一。英美证据法关于“推定”的概念,本身也非常混乱,由于翻译产生的理解问题,国内学者对该术语的准确含义,也存在一定的分歧。何家弘教授认为,中文“推定”这一法律术语是从英文而来,对英文的理解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套用中文的语义。英文presumption翻译成中文,应该为“预先假定”,而中文的“推定”是一种推测性的认定,与“预先假定”是有区别的。产生混乱的原因,是对英文理解的偏差。他认为,推定是对未知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的认定,是以推理为桥梁

4、对事实的间接认定,是关于事实认定的法律规定。张保生教授指出,推定的本质特征是一个事实与一个假定的关系,是一个标志基础事实与假定事实之间法律关系的证据法范畴,是推论过程的中断。有学者认为,推定是从基础性事实直接推出结论性事实,中间省略了推论过程,所以不是证明方法。  宋英辉教授认为,按照传统的理论,推定划分为三种:需要基础事实的推定和不需要基础事实的推定(如无罪推定),可反驳的推定和不可反驳的推定,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陈界融教授介绍了“二重推定”的概念,认为“无罪推定”是其中之一。但是,有学者对这种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无罪推定

5、不属于证据法上所称的推定,而是一种“叫错名字的推定”(misnamedpresumption),因为它不是从基础性事实推出结论性事实。还有学者认为,事实推定不应当存在,尤其是在刑事领域中绝对不允许存在以经验法则为基础的推定。我们应当把推定的研究限于法律上的推定,而不是事实上的推定。即使在民事诉讼中,事实推定也是法官自由心证的问题,只有法律推定才是证据法研究的问题。  针对推定与推论、推理的关系,有学者作了区分,认为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是调查主体查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方法;推论是推

6、理的具体运用,但与推理不同的是,它不是“发现”,而是“论证”。张保生教授指出,推论与推定的区别主要在于:在是否使用证据上,推论必须有证据证明,推定则无须;从形式上看,推论是逻辑的推想过程,推定是一种暂时性的假定,是可以反驳的;从效力上看,推论要受到证明标准的限制。....  关于推定的适用范围,宋英辉教授提出不能在刑事法领域适用推定,原因有三:一是刑事法涉及利益的重大性;二是刑事法基本原则是控方负证明责任;三是刑事诉讼中进行事实推定,公诉的风险大,而且可能导致公权力滥用。张保生教授指出,推定的价值追求不能承载刑事证明的重任。

7、但是,更多的学者赞成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推定,只是应当对推定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有学者认为,司法实践中离不开推定,现在的问题是实践中对推定问题认识混乱,希望能够就已经达成共识的部分做出司法解释。法律上创设推定应当具备三个必要条件:证明非常困难;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之间有必然联系;被否定一方有反驳的可能。有学者进一步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限制推定:考虑必要性条件,严格控制范围;对主观要件的证明极其困难的情况;在社会上具有可接受性;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有高度的或然性;给被告人反驳的机会。  二、刑事证明责任的问题  证明责任问题在我

8、国争论得较多,对于证明责任的具体含义,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孙长永教授认为,学界的分歧源于证明责任这个词的翻译,最开始译自日本的为“举证责任”,后来译自俄罗斯的为“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它只是法律的事先分配,不存在倒置、转移的问题。他指出,建立证明责任制度在我国存在三个难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