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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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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光华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三月目录1.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1.3选址选线合理性2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2.1环境质量现状32.2评价范围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53.1主要污染源53.2环境保护目标6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73.4环保措施103.5水土保持分析113.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3.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2、124.公众参与154.1调查目的及意义154.2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和内容15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1.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近年来,宾阳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按照“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发展思路,坚持“打造民营经济强县,构建现代化商贸名城,建设宜居宜业中等城市”的发展定位,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进程,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以现代工业、服务业和农业为重点的现代产业建设,以县城城东
3、新区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东、西环路亮化、美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城市主干道、专业市场、体育馆、文化广场、通信电力设施的建成,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芦圩工业集中区位于宾阳县城东南部,处于322国道和324国道交汇点,距中心城区约5公里。工业集中区主要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一、二类工业如新型建材、蔗糖深加工、纸品加工、包装印刷、农产品加工、金属制品及农机制造、编织工艺制品业。鼓励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及环保等高新技术企业。为加强芦圩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园区内道路体系,广西宾
4、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你投资900万元建设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光华路建设项目,工程西起东环路(原G322国道),东至园东路,建设路线长度为455.709m,道路建设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设计行车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6)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
5、区光华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受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光华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光华路建设项目位于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工程西起东环路(原G322国道),东至园东路,建设路线长度为455.709m,道路建设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
6、红线宽度为30米,设计行车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不涉及桥涵工程。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2-1。表1.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光华路工程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2设计行车速度km/h503车道数——双向4车道4路线长度m455.7095道路红线宽度m306路面结构——水泥砼路面7投资万元9001.3选址选线合理性项目的建设符合《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竖向规划图》(2006年)和《宾阳县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7、(2005—2025年)要求。项目已取得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项目占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国家用地政策。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但其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本项目选线是比较合理、可行的。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环境质量现状(1)生态环境项目所处区域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拟建道路沿线植被主要为次生乔灌木和荒草等,不存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动植物。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一般。(2)地表水项目拟对南面的案山水库进行现状监测,项
8、目各个监测因子均未超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要求。(3)环境空气项目设置的所有监测点的NO2、CO的小时值与日平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所有监测点TSP、PM10的日平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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