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498393
大小:26.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10
《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_13092.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数学基地建设教研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山东大学数学基地教学适应现代数学的发展和学生培养的需要,鼓励数学院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特设立山东大学数学基地教研基金。 第二条山东大学数学基地教研基金经费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山东大学数学基地建设经费和山东大学数学基地配套经费,由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审,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第二章申请 第三条山东大学数学基地教研基金的资助者为: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教师。 第四条山东大学数学基地教研基金的资助范围
2、: (一)数学基地课程建设。支持基地教师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制作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建设,双语教学等; (二)数学基地教材建设。支持基地教师编写、翻译、出版高水平的教材; (三)支持基地教师教学方法和内容的创新和改革,发表出版教学研究论文著作;(四)支持基地教师从事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和研究,数学建模培训,实验教学手段创新等。(五)对承担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支持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六)支持基地教师指导基地学生开展科研项目和课业学习指导项目。 第五条申请者按基金资助范围认真撰写申请
3、书,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成果和目标,项目完成时间,经费预算等。 第三章评审 第六条山东大学数学基地教研基金的评审程序为自由申请,由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审,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公布。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山东大学数学基地教研基金获资助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领取经费使用卡,根据申请时提出的工作设想,安排和部署教研工作,并于资助期限结束后认真撰写结题报告,附主要成果等有关材料,报送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八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教研工作。获资助者应严格按照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山东大学财务制度
4、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大学数学院数学基地建设教研基金申请表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03年9月20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