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实施城市规划建设.doc

垫江县实施城市规划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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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垫江县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和《垫江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垫江府发〔2013〕20号)、《垫江县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垫江府发〔2013〕21号)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拆迁(一)拆迁范围本次拆迁为文毕大道及渝万城际列车站

2、前广场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详见征地拆迁红线图。(二)拆迁时间2015年3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9日为办理拆迁房屋补偿登记、住房安置登记和住房安置调查核实阶段。此阶段完成拆迁房屋调查核实、住房安置申请登记,并根据住房安置对象的住房安置申请、提供的住房安置相关要件进行住房安置调查核实。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4日为住房安置汇总公示阶段。此阶段完成对住房安置调查核实情况汇总、公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9日18:00时为拆迁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本方案确定的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交出土地。

3、(三)拆迁奖励1.在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18:00时拆迁完毕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补偿费(不含上浮费、附属设施补偿费)的15%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详见附件3。2.在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4日18:00时拆迁完毕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补偿费(不含上浮费、附属设施补偿费)的10%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详见附件3。3.在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9日18:00时拆迁完毕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补偿费(不含上浮费、附属设施补偿费)的5%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详见附件3。4.超过本方案规定拆迁时间拆迁的,不给予奖励。5.拆迁奖励时段计算办法:房屋

4、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拆迁奖励时段按拆迁完毕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计算;被拆迁人将房屋交给拆迁方拆除的,拆迁奖励时段按交房时间为准计算;交房后,被拆迁人阻扰拆除的,拆迁奖励时段则按实际拆除完结的时间为准计算;因被拆迁人阻扰造成实际拆除完结时间超过本方案规定拆迁时间的,则不给予奖励。二、补偿对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及其房屋装饰装修和构(附)着物,按照本方案附件1、2规定标准进行补偿,拆迁房屋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一)被拆迁人属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合法面积部分按照本方案附件1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超出应安置房屋面积部分按本方案附件1规定补偿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5、。抵扣应安置房屋面积顺序先为主要结构房屋(属楼房的,先抵扣底层房屋,然后由下向上依次抵扣)再其它附属结构房屋,依次抵扣。(二)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拆迁房屋合法面积部分按照本方案附件1规定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其拆迁房屋有水、电、气、光纤的,每个户头分别按1200元、2500元、3500元、602元标准给予补偿。属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原水、电、气、光纤户头抵除安置户头后,余下部分按相应标准予以补偿。(三)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四)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拆迁方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

6、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五)拟征地通告发布前违法修建房屋在本方案规定拆迁时间内主动拆迁的按本方案附件1规定标准的10%给予补偿,拟征地通告发布后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六)经补偿后的房屋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不给予残值费。交由拆迁方处置的,以本方案附件1规定补偿标准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不含上浮费、拆迁奖金和附属设施补偿费)的8%给予残值费。(七)搬家补助费。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拆迁户,其搬家补助费按户一次性计发,3人以下(含3人)每户500元,3人以上(不含3人)每户800元。搬家费按两次计算。(八)房

7、屋装饰装修及构(附)着物补偿按本方案附件2规定标准执行。(九)拆迁房屋有动力电的,按每个户头4000元标准给予补偿。(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在被拆迁房屋拆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三、住房安置(一)住房安置对象。住房安置对象按《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和《垫江县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垫江府发〔2013〕21号)的规定以及渝国土房管发〔2001〕595号文件规定确定,住房安置对象的时间界定以县政府对本方案的批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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