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教基〔2013〕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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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g嵊教基〔2013〕124号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扫盲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各乡镇成校: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扫盲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13〕9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扫盲工作,确保扫盲任务圆满完成。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扫盲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sg嵊泗县教育局2013年10月10日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浙教办职成〔2013〕9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时期扫盲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

2、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通知》提出的“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贴近生活、简单实用”,“因地制宜、就近方便”,“把握标准、有效脱盲”的扫盲原则,扎实推进扫盲工作,确保扫盲任务圆满完成,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扫盲队伍建设sg1.加强扫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成立扫盲工作协调小组,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把扫盲任务落实到人,充分利用当地中小学和村级(社区)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资源开展扫盲工作。2.建立健全扫盲工作的管理、组织、教学队伍。一是由扫盲教育专(兼)职人员组成扫盲工作管

3、理队伍。二是由中小学校长、村(居)干部等组成扫盲对象动员组织队伍。三是由中小学校、农村成技校的教师、退休教师等组成扫盲教学队伍。四是组织动员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扫盲教育辅助活动。各地要在核准文盲情况的基础上,将扫盲工作任务分解到所在地学校,并由学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每个教师,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到人。教师参加扫盲工作要记入工作量,纳入考核。高校要积极参加对口帮助地区扫盲工作,把扫盲教育活动作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3.加强扫盲工作研究,调动各方面优秀人员积极参与扫盲教育研究、咨询和教学,同时借鉴扫盲教育领域的新理念、新方法,重视和加强扫盲

4、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要注意总结各地的扫盲工作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二、丰富扫盲教学形式和内容sg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丰富扫盲教学形式。各地要针对扫盲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居住分散,年龄较大、妇女比重大的实际情况,可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农闲时集中扫盲、农忙时分散包教。文盲较多的地方,要集中办扫盲班;文盲比较分散的地方,采取包教包学、送教上门等办法。要加强外来民工文盲和残疾文盲的扫盲教育。在外来民工集中的地方,依托当地的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等举办“成人识字班”或“业余小学班”,利用晚上或双休日为扫盲对象提供免费学习的机会。要加强对残疾文盲的鉴定工作,组织动员具有学习能力的

5、残疾文盲到当地的普通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扫盲教育。对确因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要专门登记,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可不列为考核要求。建立学习需求导向的扫盲教学机制。在学习内容上要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将学文化与学技术相结合,以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建立以满足扫盲对象基本学习需求导向的扫盲教育机制。要使脱盲人员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阅读训练、实用技术培训及各类专项教育,特别要注重将扫盲工作与劳动力转移培训相结合,增强对文盲学员的吸引力,从识字扫盲逐步转向需求性扫盲。要区别不同年龄文盲的特点,对年龄较大的适当增加生产、生活中实用急需的学习内容,特别是

6、要加强脱贫致富、实用技术、家庭理财、卫生保健、家庭教育等方面内容,以突出扫盲的实效性。三、开展行之有效的脱盲考核sg参加扫盲学习并达到学时要求的学员进行脱盲测试。研究并开发适合文盲学员特点的脱盲测试方法和材料,对青壮年文盲以比较正规的测试方法进行脱盲测试;对年龄较大的扫盲对象可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利用文字、VCD影像、口试、幻灯图片、实际操作等多种材料和形式对文盲学员进行脱盲测试。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浙江省脱盲考核办法(参照标准)》(见附件1)。在教育培训方面也相应采取上述方法。对人口普查中登记为文盲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又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青壮年,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

7、加脱盲考试,考试合格的视为脱盲,通过“以考代扫”提高扫盲工作效率。对已经通过培训获得相应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单项技能证书)的,经扫盲教学点学校考核认定合格,可视为脱盲,通过“以培代扫”,提高扫盲工作的实效性。脱盲考核工作由县级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标准内容须经市级教育部门备案,以保证质量。对考试合格的脱盲学员发放统一编号的浙江省脱盲证书(样式见附件2)。脱盲证书发放要有专人负责,签字盖章和存底备查。并由培训单位统一填写“浙江省扫盲培训花名册”(附件3)和“浙江省脱盲人员登记表”(附件4)留档备查。四、建立扫盲工作情况报告和督查制度为及时了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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