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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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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隐匿收入的共性近年来,企业界的账务掩饰技术、偷税的技术手段已经相当诡密完善。近期,有的基层单位来电反映,目前发现利用“其他应付款”核算借款等异常现象相当普遍,且涉及到各行各业,数额大,隐匿收入偷税的可疑性大,咨询应对办法。就此,本人结合多年来从事反偷税工作的经验,围绕企业收入隐匿(主要针对企业利用挂往来账隐匿收入的偷税方式)的共性、收入隐匿偷税在实务中运用的具体方式及反偷税的方法浅谈点滴,供基层地税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一、收入隐匿的共性收入隐匿有全额隐匿与部分隐匿两种。通常情况下,隐匿收入都有一个共性,就是收入款项以现金或通过老板等个人银行卡结算。就工业企业来说,某项收入全额隐匿必
2、然会做到:企业账面没有做与该笔收入有关的生产记录(即报税收入多,账面生产的就多,销售隐匿掉,生产也要隐匿掉)。这是一个账务作假的系统工程。操作难度较大,因为关于产量的问题,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可以在账面上不体现,但发生的水电费,企业固定资产(如厂房规模是不好隐匿的),这些规模可能会间接地反映企业的生产能力,再加上不好隐匿但又可能与产量有一定比例关系的费用(如水电费等)的佐证,那收入的掩饰就是很困难的事情。如果账面已做生产库存,企业出售后客户不要发票,款项又不通过银行结算,这时企业的处理方法要么自行申报纳税,要么虚开发票给其他需要发票的企业,两种情况都要申报纳税,但前者合法而后者违法。就商业
3、企业及房地产企业来说,收入隐匿必然会做到:一是收入款项以现金或通过老板等个人银行卡结算,不通过企业的开户银行结算,因为通过开户银行结算款项,而又不对该笔收入申报纳税,账务上不好处理,企业的风险大;二是与该笔收入有关的进出货(商品)信息自始至终均未在企业的账面上体现(即企业账面没有或故意除掉与该笔货物相当的进出货记录及相关佐证,如差旅费、运杂费、应酬费)。如账面上有进货记录,但销售后因客户不要发票,款项又不通过银行结算,如不申报纳税,企业账上的库存就越挂越大,形成虚假库存,对企业来说是一个账务负担,如遇税务机关查账盘点账实不符,必然会暴露。通常情况下,企业会有两种办法处理:一是以不开发票的
4、销售额名义自行主动申报纳税,当然在申报时有可能以减少单价的方式少申报部分收入;二是把这部分发票开给有需要发票的企业做账(即赚取发票税点,让别人给自己交税,又解决账务包袱,具体操作时,为了做得像一点,有的还通过银行过过账,取现金扣点税再通过个人卡转还给买票方,这样账同上又有收入,又有开发票,又有申报税款,但由于与受票方没有真实的业务来往,这构成了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就施工企业来说,收入隐匿必然会做到:与工程成本相关的支出项目在账面上不要体现,与工程收入有关的一切项目都通过账外循环(即从施工企业的账面上根本就看不到这个工程项目);只隐匿部分成本或不隐匿成本,而把这个项目的工程成本部分或全部
5、拆散移花接木用于别的工程项目上,以达到偷税的目的。就咨询服务企业来说,收入隐匿必然会做到:与该收入相关的费用支出账面不作记录,与该收入项目有关的一切都通过账外循环,与该收入相关的费用支出,部分或全部拆散后移花接列入其他项目收入的费用支出,从而达到偷漏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就目前情况看,企业采取的收入隐匿方式及隐蔽程度高的收支同隐(账外账)偷税方式几乎同存。在收支同隐法下,其费用一般情况未进行隐匿,但其成本同步隐匿的。目前,在工业企业通过成本变动法加大产品成本,虚减产品产量的情况下,就未完全同步进行隐匿;在商业企业采用进价加成法加大商品的采购价格,并虚减商品的采购数量时,也未完全
6、同步进行隐匿;饮食娱乐业、房地产行业目前也有采取收支同隐方式偷税的发展趋势,应引起我们注意。二、收入隐匿偷税在实务中运用的具体方式结合现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面就企业利用往来账进行收入隐匿在实务中有关的运行方式,略列举如下:1、有些企业将随同价款收取的代收代付款项、代垫款项等不记入“营业收入”账户,而是直接挂在往来账(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从而偷逃营业税;2、有的施工企业将取得的工程收入及因提前完工所取得的“工程质量奖”、“提前竣工奖”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未结转收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同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借方,核算各项工程成本,贷方结余数未结转应
7、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3、房地产行业中,有的巧立名目截留预收购房款,仅把一部分预收购房款作收入申报纳税,而把大部分预收购房款挂往来账户(如其他应付款等),推迟了营业税纳税时间,并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有的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开发产品时,除合同规定的价格收费外,另外收取发展商及住房基金、配套费、办证费、装修费、手续费、集资款、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收费,都不作经营收入入账,而作为“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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