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说,法律的真正依据在于整体的社会承认基本关键规则,这一规则把立法权赋予特定的人或集团。因此,法律命题的真实性不仅在于民众习惯地服从的命令,而且更基本的在于社会习俗,这些习俗表示社会接受赋予某些人集团立法权的一整套规则。[注5] 按照德沃金的看法,法律语义学理论(Semantic Theories of Law)除了法律实证主义之外,还包括自然法学派[注6]和法律现实主义。自然法理论认为,律师和法官们在判定法律命题的真伪时所采用的并不完全是事实因素,至少在某种程序上是与道德有关的一些标准。极端的自然法观点坚持法制和道德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