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四(相属及相违之证知方式)分二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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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品观相属丁四(相属及相违之证知方式)分二:一、总说;二、别说。戊一、总说:所有遮破及建立,观待相违相属故,观察正量法相前,当析相违及相属。量、非量等所有一切破立无不观待相违及相属,因此,在观察量的法相真理之前先要分析相违与相属。戊二(别说)分二:一、观察相属;二、观察相违。己一(观察相属)分三:一、破境之相属;二、建立心前相属;三、宣说建立相属之量。庚一(破境之相属)分二:一、总破;二、别破。辛一、总破:二法不容有一体,一体相属亦不容,各自本体而存在,诸有实法无相属。一切所知超不出有实法与无实法的范围。有实法又可以分为异体与一体。由于自他二法互为异体的缘故,外境中不可能有联系在一起的相属

2、;即使是一体,但自己也不可能与自己有关联,因此各自本体互不混杂、分开存在的一切有实法在外境上并无有相属。个别愚者谓无实,亦有同品之相属。藏地个别愚笨论师声称:不仅(有实法存在相属),而且无实法也有同品相属。并进一步陈述理由说:以离一多因等理由建立所破不可能存在,建立法是无遮〔推理公式:一切法(有法),不存在(立宗),离一多故(因)〕。可见,如果同品与违品的两种关系都不存在,那么无相属的因就应该有现世的可能了。因此,尽管同品相属存在,但由于人们没有认识才导致观待确定违品相属。无有本体无实法,若有相属成有实,何法不舍其他法,即诸相属总法相,有实互不混淆故,无实无体故皆无。驳:这种论调绝不应理,无

3、有本体的无实法如果与他法之间有关联,那么它自身也不可推翻地变成有实法了,倘若是同性相属,显然就成了自性有实法,假设是彼生相属,那就成了果有实法。此外还有过失:本来,任何一法不舍弃他法就是所有相属的共同法相,有实法也可确定为自他二法,由于自身与他法不会混在一起的缘故(而不存在相属),无实法无有本体的缘故(而不存在相属)。可见,事实上,(有实法与无实法)这两者在外境上都不存在相属。辛二(别破)分三:一、破同性相属于外境上成立;二、破彼生相属于外境上成立;三、破其余相属。壬一:破同性相属于外境上成立:一体无有二种法,无有二法无相属,是故所作与无常,外境之上无相属。作为一个本性的外境不会有二法,无有

4、二法也就不可能有相属,因为自身只是孤立的一法。诸如所作与无常,也是心中以反体而分的,在外境上面根本不存在相属。若谓所作及无常,反体于声不成立,则成三相不容故,境有同性之相属。一实体境虽相同,诸反体于境若有,反体无关则非因,相属成果或异名。藏地有些论师宣称:假设所作与无常的两种反体在所诤事“声音”上面不成立,那么以所作的因证明无常的三相推理就不可能实现了,原因是:反体是由心所造作的,心法于外境上不存在,因此外境与因之间的关系具有合理性。由此可见,尽管所作、无常是属于实体的不同反体,但它们在外境上有同性相属。驳:所作与无常这两者在声音的实体上是一体这一点,我们也承认,虽然外境本体相同,但这些反体

5、如果在外境上以不同他体而存在,那么反体内部彼此之间也像甲片甲片:铠甲上鳞形铁片。一样互不相联,这样一来,所作就不是建立无常的因了。就算是相属,但如果是同性相属,则不仅只有实体一个,而且反体也成了一个。由此,就像月亮与凉光一样只不过是成了不同的异名。或者,如果是彼生相属,一者就变成了另一者的果。因此,你们的观点不合理。壬二(破彼生相属于外境上成立)分二:一、破因果实体相属;二、破种类相属。癸一(破因果实体相属)分三:一、破因果次第相属;二、破因果单独相属;三、破因果观待相属。子一(破因果次第相属)分二:一、前后相属不应理;二、中间连结相属不合理。丑一、前后相属不合理:非前后则无彼生,若有前后无

6、其一,是故有实无实法,无有彼生之相属。不是先后而是在同一时刻,不存在彼生相属。如果有时间先后,那么其中一者存在时另一者决定(遍)不存在。因此,有实法与无实法在外境上都不存在彼生相属。丑二、中间连结相属不合理:设若宣称灭与生,存在连结之相属。彼若为常非有实,无常则成无穷尽。外道声称:因灭尽与果产生这两者之间存在一个起衔接作用单独的连结相属。驳:如果连结因果的这一相属是在因位果位都留住的常法,显然就已不是有实法,而作为无有作事能力的无实法根本不能充当连结的作者。倘若它是无常法,那就如同火已熄灭,连结相属也已灭尽而无法再衔结“烟”一样。如果在这中间还有第三品的独立相属,那么这一相属与前面的烟及后面

7、的火之间仍旧需要有其他连结相属,结果会变成无穷无尽。子二、破因果单独相属:若谓相互不观待,火与烟间是相属。若尔目睹单一者,亦应决定二相属。假设有些论师说:不观待彼此二法独立的火与独立的烟,每一者的上面都存在二者的相属。驳:倘若如此,那么一切外境都绝对相属了,而无相属的法不可能存在,这样一来,当看见一个互不观待的孤立“火”或“烟”时而没有见到另一者也应该能确定下来“这是烟的因”或“这是火的果”诸如此类二者的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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