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333401
大小:59.46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09
《对世界文化遗产地丽江古城管理主体设置的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对世界文化遗产地丽江古城管理主体设置的分析摘要:本文根据丽江古城的现实状况及突出特点,从主体设置的复杂性,主体现状的不稳定性及解决问题的迫切性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确立完善管理主体的相关措施。 关键字:遗产管理,管理主体,丽江古城,旅游发展 丽江古城,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具有800余年的历史,是我国保存最为完整,最具纳西族风格的古代城镇。1997年12月,丽江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7月,又被国家旅游局批准成为国家5A级景区。作为拥有两块“金字”招牌的旅游目的地,如何对它进行有效的保护、管理和
2、开发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如何科学合理地对其设置管理主体,对古城保护和管理职能的有效实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世界遗产地丽江古城管理主体设置的复杂性 1、主体的行政管辖的重叠。根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然而丽江古城范围包括大研古城、白沙民居建筑群、束河民居建筑群三大片区,位于丽江市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两个同级行政区域内,如果划归两个县级地方政府分别设立管理机构,就会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出现争夺旅游资源、争夺客源的
3、问题。 2、主体的多元化管理职能的缺失。根据现行的的行政体制,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景点,为便于景区统一管理,一般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但这样的管理主体适合应用于占地面积较大、区域内居民较少,以自然风光为主的景区。对丽江古城这样管理对象,设置这种管理主体显然不适合。丽江古城现有居民6200多户,2.5万余人,其中,纳西族占总人口绝大多数。丽江作为一座拥有800年历史“活着的古城”,当地的居民承载着传承民族文化和延续特有的生活习俗的重任。景区管理主体本身就有保护、管理景区的职责,对于处理当地居民民政事务的社区管理职能显得力不从心。 3、主体的管理
4、权限的不确定。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风景名胜区及世界遗产地作为公共资源,各级城市规划、建设、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部门都依据其职责对风景名胜区中的资源有监督、管理、建设的职能。职能横向交错,存在各部门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从而提高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丽江古城管理主体的发展过程及管理现状 (一)丽江古城管理主体的发展过程 1、1986年,丽江古城被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6月2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在这期间,丽江古城由当时的古城所在地丽江纳
5、西族自治县城建局和大研镇政府直接管理,没有专门的古城保护管理结构。 2、1997年10月,根据《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成立大研古城管理所,作为大研镇政府保护古城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实行对古城的保护职责。 3、2000年6月,成立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作为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保护管理古城的专门机构。 4、2002年2月,成立了由地、县主要领导,地、县有关单位和部门,专家学者及古城居民代表组成的市级(原地级)古城管理委员会,及其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属议事协调机构。 5、2
6、005年12月2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依照条例依法成立丽江古城管理局,将古城管理委员会从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丽江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二)丽江古城主体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古城保护管理局成立之后,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文化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强古城市场准入监管,合理布局古城商业网点;鼓励传承民族文化,制定了针对原住居民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在这些措施下,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丽江模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理顺古城保护管理局与古城区人民政府以及
7、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利责任关系是当务之急。以下是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1、古城保护管理局与大研古城管理所权责利划分不清晰 古城保护管理局对于古城的管理具有以下职权:依法征收、管理和使用古城管理费;核发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加强古城市场准入监管,合理布局古城商业网点;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集中行使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在古城管理活动中,古城保护管理局拥有最重要的财权、审批权和执法权。但隶属于古城区大研街道办的古城管理所下设有环卫公司、公厕公司、便民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承担着古城街道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免费公厕清洁管理、便民运输服务以及
8、综合执法等任务,古城管理的一线工作都由其承担,工作经费也主要由古城区财政拨付,古城保护管理局每年只划拨一部分资金。 另外,古城保护管理局与大研古城管理所之间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