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何埂镇科名连接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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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川区何埂镇科名连接道路工程永何埂交易(2014)第044号招标文件永川区何埂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制2014年11月18日招标文件目录前附表第一篇:工程说明第二篇:投标须知第三篇:取标、定标第四篇:其他事项第五篇: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六篇:授权委托书格式第七篇:投标书格式附件1: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附件2: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前附表项号内容1工程名称:永川区何埂镇科名连接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三环五间下道口接何科路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评定标准要求工期:70日历天招标范围:该工程全长约550米,路基宽度为7.5米,有效路面6.5米。主要工程量:1、两段挖土石方1520m3,两段挖淤土

2、方1660m3,借土回填土石方9240m3,路基卡片石补强(厚20cm)825m3;2、Ø1500涵管32m,Ø500涵管18m;3、盖板涵1座,按设计施工;4、水沟100m;5、4%水稳层(厚20cm)4125m2,5%水稳层(厚20cm)3575m2;6、现浇c25片石混凝土路肩(厚25cm)137.5m3;7、沥青透油层3575m2,AC-16沥青面层(厚6cm)3575m2;8、波形护栏192m,标志标牌6块;9、本工程含税费及管理费。(浆砌片石水沟超出100米部分按实收方,条石堡坎另行结算,其他工程超量不补。)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镇自筹。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凡投标企业必须具备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代表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施工员以上资格证或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5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万元整递交单位:何埂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4日17:006投标文件中正、副本各1份7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何埂镇人民政府交通办地点:何埂镇人民政府三楼交通办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日9:109开标日期:2014年12月2日9:30地点:何埂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第一篇工程说明第一节工程概况永川区何埂镇科名连接道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4、,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何埂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该项目施工单位。第二节工程项目概述工程地点位于三环五间下道口接何科路。第三节施工方法与条件一、施工方法1.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规范执行。2.按图施工二、施工条件1.施工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施工方驻地办公室、食堂、宿舍、设备停放场等由施工方在工地附近自行安置,安置方式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第四节质量要求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主要原材料质量需要经发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认可。第五节工期要求该工程

5、项目的工期为7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计算。第二篇投标须知第一节标前会议本工程定于2014年11月24日17:00召开标前会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标前会议内容:设计图纸说明、招标文件解释答疑、现场踏勘。在随后的招标活动中除招标单位需书面说明递交各投标单位作文字解释外,招标单位不再与投标单位作补充解释答疑。第二节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凡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投标代表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施工员以上资格证或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备与投标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施工机械设备。4.具有组织、编制投标书

6、的能力和施工实力。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书(见第七篇);2.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篇);3.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用银行转帐或汇票)。单位为:何埂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永川区国库支付中心何埂镇财政所;帐号:20154392;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17:00时。第四节工程预算一、最高限价计价原则:1.本工程最高限价由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提供。2.编制最高限价的施工图由招标人提供。3.此部分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按照最高限价审核报告进行描述。第五节承包形式额定工程量采用合同单价承包。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

7、金2万元,未按时提交的,招标单位可视为不响应而拒绝。2.中标单位按规定要求在公示结束后三天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需向业主递交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决标后退还。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待工程完成后全部归还(不计息)。户名:何埂镇财政所;开户行:永川区国库支付中心何埂镇财政所;帐号:20154392;联系人:李厚鹏;联系电话:1388364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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