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ID:28261961

大小:53.62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9

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_第1页
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_第2页
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_第3页
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_第4页
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但随之而来的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问题频出。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通过探宄我国目前证券交易市场中存在的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出现的原因以及如何通过法律规制的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关键词:信息型市场操纵法律规制建议证券市场信息型证券市场操纵在徐翔案后走入公众的视野,信息型证券市场操纵是新兴的一种复合型操纵模式,近期备受各界关注。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产生信息的泄漏或者失实将会严重影响相关

2、联的一系列经济链条,破坏市场竞争机制,产生不良后果。因此我们应当及时发现、反思我们目前的证券、期货市场中所出现信息型市场操纵的原因,问题之所在,然后积极想办法应对,通过法律进行规制,解决信息不安全的忧虑,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一、我国信息型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概述概念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是指上市公司或者是一些具有掌握优势信息的企业,通过发布一系列能够影响到市场价格的信息,进而影响到期货或者是证券的交易价格,从而操纵市场,操纵者自身获利的商事侵权行为,具有操纵对象为不特定多数人、需要行为人在二级市场配合等特点。目前相关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1.立法用词模糊不严密我

3、国目前关于证券、期货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总体性的规定,缺乏细化的具体要求。在《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中关于市场操纵行为的定义中都存在运用“不正当手段”之类的模糊词语,这就使得实际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法精准定位,及时准确适用法律。而且随着经济发展进步,证券、期货交易也在不断发展,原来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己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2.未规定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在《指引》中规定的是“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扰乱市场秩序”,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规定,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否要求行为人故意。如此一来就容易导致,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但未得逞,未能对证

4、券交易市场产生实质影响时,无法对行为人的行为定性。3.与欺诈行为关系不明确目前学界的诸多观点中多数人认为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是完全可以归入到欺诈行为之下的,因此可以规定证券市场中的一般性反欺诈条款,如此一来,法律适用准确全面的问题迎刃而解。但是我们应当同时注意到并非所有的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都包含欺诈的成分,基于真实交易行为的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又能否构成欺诈呢?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与欺诈有交集又有所不同,如何更加合理的界定明分_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改正。1.民事责任制度缺位承担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三种责任形式侧重角度不同、发挥的作用不同,并无明

5、确的主次之分。我国目前关于证券市场中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的惩治主要集中于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严重缺乏了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规定,虽然《证券法》第77条中有规定到该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但规定的太过于原则性、抽象性,这就使得实际的操作性太差,以至于在实际的案例中很少出现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二、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且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更是充分说明了脱离的法律的证券市场会存在巨大的危机,市场操纵行为会肆意而行,是无法得到长远的发展的。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通过事前预防和事后制裁的法律规制的方法,来稳定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保障交易安全才

6、是长久之计。第一,完善信息型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预防机制。总结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交易中出现的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借鉴外国的相关立法,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符合我国现状又不失前瞻性的法律。明确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概念及其构成要件,为之后实务中实际适用法律提供一个明确又不失弹性的标准,弥补具体法律规定的缺陷。同时尽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避免在适用法律时遭遇法律规定不统一的尴尬境地,使得能够精准、明确的适用法律来打击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也可以借鉴外国的积极做法,引入市商制度,通过双边报价的方式促进证券市场的信息在阳光下运行。第二,完善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责任制度。完

7、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规定,完善相关的举证制度,统一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的诉讼时效,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上,由于中小投资者在掌握信息、取证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因此在举证时可以原则上由被告负责举证,来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年来它的发展繁荣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不断完善我国关于信息型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立法及制裁,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