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清算行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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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观点:l企业清算行业的产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l在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大转型的宏观背景下,政策/监管是影响企业清算行业发展的最重要外部因素,但现有的政策/监管只是初步的、零散的,尚未形成体系、仍有待完善,司法部门(主要是法院)在监管中居于主导地位。l我国企业清算行业总体发展前景较好,但体制性障碍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外部瓶颈。l在当前及未来短期内,企业清算行业的竞争程度将相对有限,政策因素在决定业内企业竞争力上作用较大。在同业竞争中,清算事务所基于专业性而拥有一定的优势。l从长远看,提升自身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是决定从事

2、企业清算的社会中介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目录一、我国企业清算行业产生的背景5(一)关于企业清算的基本概念5(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催生企业清算行业6二、我国企业清算行业的政策/监管环境8(一)政策/监管环境是影响我国企业清算行业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8(二)当前我国对企业清算行业的监管较为零散,未形成体系8三、我国企业清算行业发展前景及内部竞争分析11(一)总体发展前景乐观11(二)体制/政策障碍是主要外部瓶颈11(三)现有业内竞争有限,近期靠政策、远期重内功12-..一、我国企业清算行业产生的背景(一)关于企业清算

3、的基本概念1、什么是企业清算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法人在解散后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其债权债务、终结企业的法律关系、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一旦解散,除了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均须进行清算。2、企业清算的种类在我国,企业的清算可以分为普通清算、破产清算和特别清算三种。破产清算是指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宣告破产时,由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指定破产管理人组织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普通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自动解散时,由企业自行组织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是指企业在普通清算过程中产生显著障碍,或出现企业负债超过资

4、产之嫌等情况下,经法院命令而进行的清算。在特别清算中,法院介入清算程序,对清算直接监督,运用公权力对清算过程进行干预,并让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以谋求清算的顺利进行,充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特别清算是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中间的一座桥梁,它以其周密的制度设计克服了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弊端,具有自己独特的制度价值,在企业清算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3、清算组及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

5、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对于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根据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履行的职责有:(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催生企业清算行业任何一个行业的产生、发展乃至消亡无不有其内在的规律,我国企业清算行业的产生也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它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清算是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体现,是市场主体退出的正常机制,它有利于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提高整个

7、经济系统的运行效率。而在我国,由于建国以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受到政府的绝对控制、国有经济“一统天下”,企业只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企业的设立、变更、整合、撤销完全根据政府的计划进行,没有企业清算的概念,因此也不存在产生企业清算行业的土壤。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规律的作用在实践中得到体现,并在理论和政策、法律法规上逐步得到认可,这点也体现在企业清算中。这为我国企业清算行业的产生做了铺垫。1986年12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

8、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1986年《破产法》”),该法从1988年10月1日起生效。1986年《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的条件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是建国以后,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企业破产作出规定,并突破了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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