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234633
大小:46.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2-08
《对恢复执行案件几个问题的认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对恢复执行案件几个问题的认识薛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执行案件大量增加,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多年来,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而近年来,执行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即"执行乱",这不仅影响了执行难的解决,而且扩大和加深了执行难的难度,究其原因,既有执行法律不完善、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等因素,又有对执行案件具体细微问题,如恢复执行问题、执行救济问题、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问题等认识不统一因素。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执行工作中涉及到的案件恢复执行问题作相应探讨,以期在此具体问题上有所认识、有所提高,对此规范运作
2、有所裨益。 恢复执行,是指执行案件中止执行或发放债权凭证终结某次执行程序后,因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恢复案件执行程序,以及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活动。恢复执行程序亦可称为后续执行程序,标志着执行程序停止一段时间后的再次启动。目前,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中止执行案件、债权凭证案件、执行和解案件恢复执行问题缺乏系统、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地法院在认识和操作上也不尽相同,实践中在这方面还出现了一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使之依法规范进行,是刻不容
3、缓之事。 一、恢复执行案件的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恢复执行的案件包括:中止执行的案件、和解案件、申请领取债权凭证的案件。 (一)关于中止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是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申请执行权利,如果权利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院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二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于执行标的提出一部或全部权利主张属于
4、执行异议。对于执行异议,执行员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中止执行。-.. 三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继承;如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承担义务。在尚未确定其继承人时,中止执行。 四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中因撤销、解散、合并等原因而终止的,依法应由其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参加执行。如果在其终止时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担人的,执行就难以继续进行,中止执行。五是人民法院认为应当
5、中止的其他情形。本项中的其他情形指哪些情况,《民诉法》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是指: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诉法》第217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6、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形的都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民诉法》第234条第2款规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这里所指的"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该就是指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的法定事由,这些法定事由按照《民诉法》、《规定》有关中止执行事由的规定,以该法定事由的消失作为基本事实要件予以认定。具体而言,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以下几种: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延长的执行期限已经届满;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对该异议已经依法进
7、行处理(如裁定驳回等);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的,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继承人已经确定;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已经明确;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该破产案件已经审结;-..6、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执行的,已经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7、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的,该案件已审理完毕,争议标的物的权属已经确定;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该异议已经处理完毕,仲裁裁决最终未予撤销;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
8、行人依据《民诉法》第217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后经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