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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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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行政法学》作业1(第一章——第二章)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衡平法衡平法,是英国自14世纪末开始与普通法平行发展的、适用于民事案件的一种法律。英美法系中法的渊源之一。它以“正义、良心和公正”为基本原则,以实现和体现自然正义为主要任务。同时,衡平法也是为了弥补普通法的一些不足之处而产生的。因此,衡平法也只能象普通法一样,主要是判例法是大法官的判例形成的调整商品经济下财产关系的规范。但是,衡平法的形式更加灵活,在审判中更加注重实际,而不固守僵化的形式。2、普通法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
2、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在西方国家的法学中,普通法最早是指英国12世纪左右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于全国的法律。3、越权无效原则是英国行政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直接导源于议会主权原则,是指政府不能超越议会授予的权限,也就是说,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范围进行活动,如果政府的行为确系越权,法院可依法宣告政府越权行为无效,并责令政府就其越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越权无效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不具有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和执
3、行力。4、英国公法人英国的公法人是指在职权范围内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以外,享有一定独立性和单独存在的法律人格并从事某种特定的公共失误的行政机构。5、英国现代文官制度英国的文官(Civilservantorpublicofficers),是指中央政府行政部门中经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由国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直接支付俸给,不与内阁共进退的文职公务人员。英国的文官分政务类文官和事务类文官。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英国是法治起源国(√)2、英美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行政法院审理行政案件。(×)3、传统大陆法系
4、都有公法和私法之分。(×)4、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最早提出社会契约说(×).---5、现代自然法学派的世俗派代表人物有福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人。(√)6、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功能已经从控制行政权转到赋予行政权了,控制行政权已经不重要了。(×)7、德国行政法起源于警察法。(√)8、著名法学家奥托·迈耶被誉为德国行政法之父。(√)9、英国著名法学家戴西(A.V.Diecy)认为行政法是保护官僚特权的东西。(√)10、现代日本行政法的体系是由美浓部达吉所创建的。(√)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1215年
5、,英国的大贵族联合起来反对王权,国王约翰被迫签订了《大宪章》。2、1689年,国王威廉被迫签署了议会提出的《权利法案》。3、普通法具有重视程序的特点,其格言是买者当心,这是由于英国历史上实行君主立宪制度。4、英国1875年的司法改革将中央法院和地方法院合二为一,两种法律也逐渐相互吸收融合,成为一体。5、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两个:合理性原则和程序公正原则。6、英国现代文官制度是以政务类文官和事务类文官的分类为基础的。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行政法产生的基础一、商品关系的产生与
6、发展。二、民主政治的建立。三、分权制衡的整治体质。四、法治原则的确立。五、人权意识的觉醒。2、简述英美行政法和大陆法系行政法的特点。英美行政法的特点表现在:英美行政法的特点可以用两个“同一”概括;一切行政争议由同一法院系统,即普通法院系统审理,除此之外,不存在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普通法院在审理各种行政案件时适用同一法律规则,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则和调整民事关系的规则基本相同。大陆法系行政法的特点表现在:大陆法系有明确的公私法划分,公法案件适用公法,私法案件适用私法,行政法是典型公法;大陆法系都在普通法
7、院之外设立行政法院,专门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活动是否合法,由行政法院裁决。3、简述英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组成。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和一个中央政府,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的独立权力,地方权力由中央通过法律文件予以规定和改变,地方权力没有宪法保障。.---五、论述题(每题15分,共15分)试述英国司法审查制度。英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存在以下特点:一、不存在独立的行政法部门。英国是普通法的发源地,普通法设有法律部分的划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一样,受统一法律支配,由统一法院系统管辖,
8、没有独立的行政法体系存在。二、司法审查由普通法院实施。英国人的法制观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均受统一法律支配,由同一法院管辖,政府也不例外,因此,建立行政法院是多余的。三、行政裁判所作为普通法院的辅助机构而存在。行政裁判所大量解决行政、民事纠纷,减轻了普通法院的负担,大部分不服行政裁判所裁判的案件可以上诉至普通法院。四、判例制度。判例法在英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如果从英国法律体系中抽出成文法,该体系仍能自成一体,但是若抽出判例法,该体系就失却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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