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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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一、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二、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第四章;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第四章第一节;3.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全文;4.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2015年)全文;5.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全文6.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法〔2011〕129号

2、全文)三、受理范围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或企业。四、审批条件对于材料齐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办理部门予以批准: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

3、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申请材料按下表要求准备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要求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原件1需盖章或者签名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1无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提供原件校验、需盖章或者签名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提供原件校验、需盖章或者签名5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视实际而定1视实际情况而定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需盖章或者签名注:1. 申请材料纸张采用A4

4、纸大小,统一左侧装订;复印件应有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六、办理流程1. 取号:申请人到受理地点窗口办理的,按规定取号或直接办理。2. 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可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窗口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3. 受理:服务窗口接收并核实资料,对需要补正或补齐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窗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及基层所。4.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符合审批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办理结果返回受理地点。5. 办理进程查询:a)电话

5、查询: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2371929、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股:2303799、保化监管股:23711846. 获取办理结果: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七、咨询1. 咨询途径:开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2371929、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股:2303799、保化监管股:23711842. 咨询回复:可即时回复的应即时回复,不能即时回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八、办理部门开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九、受理地点: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监管所窗口: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联系电话:2208262、2208263、

6、2382603、2382605水口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地址:开平市沙冈寺前中心市场原科技楼二楼,联系电话2226266苍城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地址:苍城镇新区一路29号地下1-2号(南方电网所斜对面),联系电话2823018赤坎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地址:赤坎镇北郊路88号(赤坎镇政府对面),联系电话:2622572十、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一)许可时限:自受理核发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二)告知发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准予行政许

7、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十一、 审批收费不收费十二、 法律救济1. 投诉a)电话投诉:2371189,投诉地址:开平市三埠祥龙祥路22号二楼开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投诉回复:能即时答复的,应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在5个工作日内按投诉人留存的联系方式回复投诉人。2.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对上述审批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平市人民政府或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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