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简评.doc

《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简评.doc

ID:28186080

大小:4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09

《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简评.doc_第1页
《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简评.doc_第2页
《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简评.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简评.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简评国信医药小组丁丹2012-2-13近期,又冒出一版《药品流通环节药价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从二级市场反应看,有了2010年6月的那次经历,此次市场反应较为平淡也是预期中的事了。但仍有朋友提出疑问。在此,几个观点重申:1、2010年6月就出台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2012年出台正式相关政策是预期中的事,我们在2012年度策略里对可能出台的政策已列示。2、流通环节的差价率规定早在12年前的2000年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注意,那一版不是暂行、也不是意见征求稿,是正式文件,至今执行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2、2010~2012陆续流传的意见征求稿都再次出现类似规定,只不过把价格区间和价差率重新排列组合了一下,新瓶装老酒。(参见下表一、二、三)3、2012版差价率规定仍将难以执行,难以在短期使医药企业目前的行为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1)差价率的计算基础是企业出厂价,谁来一一核实5000多家生产企业、无数品规的产品真实出厂价?2)目前国内的1.3万家药品批发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开票公司,而不是像国药、上药那样的具备物流配送基础功能的分销企业(这类正规公司的配送价差率只有5%~8%)。但也累计了数目庞大的从业人员、以及无数个体代理人,他们的生存空间正是目前流通环节数倍的价差。如按意见征求稿的时间进度:2

3、012年7月执行,2013年4月31日前完成信息报批和过渡——10个月时间过渡后就能执行的可行性有多大?3)医药行业的销售代理模式在欧美规范市场也是流行的销售模式,但以学术推广为主,随手举个例子,韩国柳韩的洛氟普啶由葛兰素史可代理朝韩以外其他地区的销售。目前以“带金销售”为特色的中国药品代理模式是基于现有“以药养医”的体制而产生和发展的,根源在体制,强行规定价差率的计划经济模式不符合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4、一点儿疑惑:1)此次出现了对医院加价率的规定,而卫生部刚刚宣布2015年前取消药品加价并将开始试点,发改委此次又再次将医院加价合法化,听谁的?2)发改委把出厂价调查清楚了,把到终端的价

4、差率都规定好了,招标办的招标要怎么招价格呢?5、接上面的问题,实际上新医改是个九龙治水的大工程,任何一个部门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此次讨论稿出台的原有其中已说的比较直白:“本应计入出厂价格的期间费用和销售利润以及“医药养医”的制度性成本都转而发生在流通环节,由代理商承担,从而表现而出厂价与零售价相差悬殊……容易造成社会误解,影响了政府定价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由于新医改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和公众直接相关的“药价”就成为舆论评判的最直观“焦点”,有关部门必须作出“姿态”表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6、要真正治理目前医药行业盛行的代金销售模式,不仅要依靠对公立医院的改革,还包括税法、反洗钱法、反商业

5、贿赂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而上述体制、法治环境的完善显然需要更长的时间。7、代金销售式代理模式最终会走向改变和转型,但过程会较漫长;包括药品价格在内的各种医药行业政策一直在变,企业适者生存,强者发展。表一:2000年版药品最高流通差别差价率(差价额)表项目流通差价率(差价额)含税出厂(口岸)价(元)按出厂(口岸)价顺加计算按零售价倒扣计算0-5.0050%33%5.01-6.252.502.506.26-10.040%29%10.01-12.504.004.0012.51-50.032%24%50.01-57.1416.0016.0057.15-10028%22%100.01

6、-11228.0028.00112.01-50025%20%500以上15%+5013%+43.50表二:2010年版(意见征求稿)流通差价率(额)核算标准含税出厂(口岸)价格最高流通差价率(额)0-5元40%5-20元30%+0.5元20-100元25%+1.5元100-500元20%+6.5元500-1000元15%+31.5元1000-10000元8%+101.5元10000元以上901.5元表三:2012版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药品经营者批发环节差价率(额)控制标准含税出厂(口岸)价格最高流通差价率(额)10元以下≤30%10-40元≤20%+1元40-200元≤15%+3元20

7、0-600元≤10%+13元600-2000元≤8%+25元2000元以上≤185元表四:2012版暂行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药品医疗机构销售环节实际差价率(额)控制标准医疗机构购进价格差价率(额)10元以下25%10元—40元15%+1元40元—200元10%+3元200元—800元8%+5元800元—2000元69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丹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分机:0755-8213083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