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修正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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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一审修改第三稿)(黑体为修改内容)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为了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老司城遗址(以下简称老司城遗址)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老司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保护范围】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划分为遗产区和缓冲区。遗产区范围:东界北从谢圃上游灵溪河拐弯处(丝柳河和灵溪河交汇处),向其东南第一座主峰(高程737.1,684.1),向西折回土司钓鱼台东北山峰(高程536.4),向东南依次经过高程538.1、541.0山峰后经老司城东侧紫金山顶(高

2、程713.0),经高程656.8的山峰到祖师殿以东山峰(高程661.8),经山脊线(祖师殿东侧第一道山脊);南至龙洞口以南西侧山峰(高程580.2),北折分别经过高程582.0、451.5、426.5至喻家堡西侧,往北经监钦湾西侧高程510.2山峰及老司城西北象鼻山西侧山脊,至高程563.2山峰处向东北过灵溪河至高程473.2山峰后向东南折回谢圃上游灵溪河和丝柳河交汇处。面积534.25公顷。缓冲区范围:遗产区外围的第一层山脊连线范围,东界为谢圃以东、马洞以北高程为737.1米、高程为803.0米的太平山山峰、平长湾东北高程为694.1米山峰连线;南界至平常湾南侧高程为601.0米山峰和

3、雅松溪以北609.8米山峰连线;西南界至高程为616.4米的石佛山山峰、瓦厂以西高程为460.5米的山峰、拉土车西北高程为688.5米的山峰连线;西北界至磨子岩沟谷、何家湾东北高程为678.2米的山峰连线;北界至何家湾、新祭湾北部山脊一线。面积约1023.93公顷。第三条【保护方针】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执行。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老司城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四条【发展规划和预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司城遗址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

4、预算。第五条【管理体制】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司城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老司城遗址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永顺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老司城遗址的保护工作。永顺县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对老司城遗址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司城遗址保护的相关工作。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老司城遗址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老司城遗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遗址保护工作。老司城遗址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遗址保护工作。第六条【管理机构职责】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保护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老司城遗址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二)组

5、织实施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三)制定并组织实施老司城遗址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四)组织开展老司城遗址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和交流工作,发掘并宣传展示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五)其他有关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第七条【资金来源和监管】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经费和维修、建设等项资金的来源:(一)国家、省专项补助经费;(二)州、永顺县财政预算经费;(三)展示利用收入和其他事业性收入;(四)社会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经费和维修、建设资金,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第八条【权利义务

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老司城遗址的义务,有权检举、制止破坏遗址的行为。在老司城遗址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州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九条【规划制定】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详细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及其详细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报批。第十条【标识设置】遗产区和缓冲区应当依法设置保护标志和界桩,作出标志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第十一条【土地、人口管理】永顺县人民政府为了保护文物的需要将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内的集体所有

7、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保护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为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内的当地居民划定殡葬用地。永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司城遗址保护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除因婚姻关系等特殊情况外,严格控制外地居民的户口迁入老司城遗址保护区。第十二条【文物权属】老司城遗址及其所属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转让和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第十三条【遗存文物管理】老司城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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