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

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

ID:28142571

大小:6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07

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_第1页
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_第2页
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_第3页
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_第4页
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国际电子商务法初论孙占利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电子商务和国际电子商务法,进而提出国际电子商务法的内容日益丰富,已经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对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概念、范围、法律渊源、基本原则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体系进行了探讨。关键词:国际电子商务法法律渊源基本原则一、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要探讨电子商务法,首先要明确何为电子商务。WTO秘书处专题研究报告《电子商务与WTO的作用》认为可将电子商务简单定义为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产品的生产、广告、销售和交付。目前有6种不同的电子商务媒体:电话、传真、电视、电子支付和货币划拨系统、电子数据交换和互联

2、网,由于其中互联网处于主导地位,因而对WTO对电子商务的工作主要针对基于国际互联网(特别是因特网)和其他网络(如EDI网络)的电子商务。①WTO总理事会也就WTO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WT/L/274,983738),按照该《工作计划》的规定,就工作计划的排他目的而言和对其结果的无歧视性,“电子商务”这一术语被理解为通过电子方式的生产、分销、营销、销售或货物和服务的交付。②虽然国内外关于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理解不尽相同,但上述两种对电子商务基本一致的理解应被认为是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具有普遍意义和权威性的理解。本文即据此界定电子商务并对国

3、际电子商务法进行探讨。电子商务可以被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购买前的阶段,包括广告和信息查询;第二阶段,购买阶段,包括购买和支付;第三阶段,交付阶段。原则上,所有形式的产品都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网络广告和购买,但并非所有的产品都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交付,这要求最终产品能够以电子信息显示和以电子方式(典型的如因特网)进行传输。大多服务都可以用电子方式来提供,一些信息及娱乐产品,如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等可以数字信息显示的货物产品也可以通过因特网交付。通常将具备上述三个阶段的商务活动称为完全的电子商务,否则被认为是不完全的电子商务。不完全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标

4、的物未通过因特网交付,而是通过传统的物理方式完成交付。一般认为,基于因特网和其他媒体的电子商务具有如下优点:简化贸易程序、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公平竞争、增加贸易机会及提供新的市场准入机会。由于上述优点,越来越多的传统商务活动借助于电子商务媒体(特别是因特网)来开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种新型而又日益重要的商务方式。虽然电话、传真等电子商务媒体出现在因特网之前,但电子商务直到因特网产生后才真正出现。因特网是电子商务最重要和最典型的媒体。从法律的角度看,因特网具有如下特性:全球性、开放性、交互性、实时性、空间虚拟性及管理的非中心化。因特网的这

5、些特性一方面推动了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对传统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需要制定新的“游戏规则”来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调整。一些国际组织、国家或地区对电子商务给予了及时和必要的关注,制定了一些条约、惯例和示范法等,基本形成了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法律制度体系,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电子商务法也就应运而生了。二、国际电子商务法及其法律渊源国际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国际电子商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国际电子商务法包括三个方面的法律规范:规范国际电子商务的交易性内容的商事法律规范;对国际电子商务进行管理的管理法律规范;解决国际

6、电子商务争议的争议解决法律规范。其中规范国际电子商务的交易性内容的商事法律规范是广义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核心组成部分,管理法律规范和争议解决法律规范是在商事法律规范的基础上产生的。狭义的国际电子商务法,即仅指有关交易性内容的国际电子商务法,属于国际商法的范围。有关电子商务争议的管辖权、法律适用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规范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看,规范国际电子商务的交易性内容的商事法律规范和对国际电子商务进行管理的管理法律规范都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本文即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对国际电子商务法进行探讨。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法律渊源是指国际电子商务

7、法的形式渊源,即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括国内法规范。前者主要是指国际电子商务条约、国际电子商务惯例及重要国际组织的决议、指南和示范法,后者主要是指各国的涉外电子商务法。(一)国际法规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易法委员会”)于1984年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名为《自动数据处理的法律问题》的报告,1985年编写了名为《计算机记录的法律价值》的报告,这些报告被认为揭开了电子商务国际立法的序幕。为了推动国际间电子支付的广泛应用,1992年贸易法委员会颁布了《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贸易法委

8、员会起草的《电子资金划拨示范法》也于1996年在贸易法委员会大会通过并于1997年正式发布。1996年,贸易法委员会经过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