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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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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远县禹都大道城市设计及控规》主要内容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怀远县行政边界、西至涡河、南至淮河沿河的堤坝路、北至启王路,总用地面积851.4公顷。二、功能定位禹都大道是怀远县城涡北片区连接蚌埠市区的重要联系道路,是现状307省道的重要组成;禹都大道沿线地区是怀远县建设“皖北最美县城”的重要区域,是集行政、商业、办公、休闲和居住生活为一体的综合性地区。三、建设规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851.4公顷,其中:现状保留用地420.15公顷,整治改造用地4.81公顷,待开发用地260.4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防护绿地74.01公顷,其他待开发用地/净开发用地
2、186.43公顷),道路用地166.00公顷。规划地区内新建(含拆迁改建)居住用地的平均容积率约为2.0,总居住人口约12万人(包含现状人口7万人,规划新增人口5万人)。四、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轴、三心六廊多节点”的空间格局。“一带”涡河、淮河滨水景观带。“两轴”禹都大道城市功能轴、城市山水文化轴。-6-“三心”涡北商务花园、行政商业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六廊”遇春路、卞和路、荆涂路、新河路、迎宾路、合徐高速等六条山水景观通廊。“多节点”大禹广场—老鼋溏公园、迎宾路与禹都大道交汇处、高速出入口、滨水节点若干等。五、用地布局规划地区内净开发用地186
3、.43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90.76公顷,社区综合中心用地1.02公顷,文化设施用地14.74公顷,教育科研用地8.5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76公顷,商业用地19.83公顷,混合用地49.75公顷。六、开发容量净开发用地建设开发总容量控制在366万平方米左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开发容量约183万平方米,社区综合中心用地的建设开发容量约1.8万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的建设开发容量约28万平方米,教育科研用地的建设开发容量约13万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的建设开发容量约4万平方米,商业用地的建设开发容量约30万平方米,混合用地的建设开发容量约106万平方
4、米。七、五线控制“五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及城市紫线。本规划地区只涉及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及城市黄线的控制。-6-本次规划的道路红线控制主要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及重要支路;规划涉及的城市绿线为规划地区内的主要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绿地;规划涉及的城市黄线包括现状保留的新城区自来水厂、电信支局和35KV梅桥变电站。八、公益性设施控制公益性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三大类设施。本次规划落实并优化市级和片区级公益性设施,同时配套自身所需的单元级和街区级公益性设施。九、地块开发控制1、单元划分规划地区
5、共涉及GB01单元、GB02单元、GB03单元、GB04单元、GB05单元、GY01单元、GY02单元、GY03单元和GS01单元等9个管理单元,GB01和GY01两个单元的全部用地在规划范围内;此外,还包括GB02单元、GB03单元、GB04单元和GB05单元中启王路以南的用地,GY02单元中BE9号路以南的用地,GY03单元中圣泉路以南的用地,GS01单元中规划范围线以南的用地。2、地块划分规划地区内划分为31个街区,193个地块。地块建设开发时,在规划实施中可需根据实际需要、开发方式和开发政策等对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但合并或细分后的地块的控制指标
6、总体上应服从本规划的有关指标的累计规定。-6-地块编码遵循由东往西、由北往南的原则进行。3、开发控制现状保留地块不进行开发控制。新建或拆迁改建等待净开发地块的开发控制,主要由“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控制和“配套设施、机动车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退让、用地兼容”等要素控制构成,具体要求见下表,并主要体现在分图图则中。地块开发指标控制一览表所在单元地块编号用地代码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出入口方位用地兼容兼容量GB01单元GB01-0102G1公园绿地0.2———————GB01-0
7、103R2二类居住用地1.702.0253560西B1、B2≤20%GB01-0104A3教育科研用地6.811.5353524南/西——GB01-0201G1公园绿地0.75———————GB01-0202R2二类居住用地13.32.0253560东/南/西B1、B2≤20%GB01-0203Aa社区综合中心用地1.021.8402536东/南——GB01-0204G1公园绿地0.37———————GB01-0205R2二类居住用地6.052.2253580/100东/西/南B1、B2≤20%GB01-0206R2二类居住用地13.351.53030
8、36东/南/北B1、B2≤20%GB01-0207BR混合用地5.692.0352060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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