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037819
大小:4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07
《视察小组工作指南(草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附件四:视察小组工作指南(试行)本指南是指导视察小组工作、规范小组成员行为的重要文件,同时可供被评估学校准备评估工作、配合视察小组开展工作参考。一、视察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守则1.视察小组的组成视察小组成员由评估委员会聘任,由4~6人组成,其中教育界和工程界的专家至少各2人,组长由评估委员会委员担任。视察小组成员的条件:(1)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在教育界和工程界享有一定声誉,对专业建设和评估工作有见解;(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3)小组成员不得是该校的毕业生或曾在该校担任教师,对被评估院校无偏见。2.小组成员职
2、责(1)小组成员应聘后,应主动做好各项视察准备工作;(2)熟悉有关评估文件,理解评估委员会对视察工作的要求,审阅被评估学校的自评报告;(3)准时到达被评估学校,不能按时到达者,需提前二周报告评估委员会办公室;(4)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小组所承担的各项工作;(5)遵守《工作指南》中的各项视察纪律和规定;(6)视察过程中应按《评估标准》的各项条款详细记录,撰写视察报告的有关部分;(7)在视察报告上签字。3.组长职责(1)视察小组组长直接对评估委员会负责;(2)团结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每一位成员的作用;(3)召集小组会议,根据评估文件要求和自评报告内容,制定视察工作计
3、划和日程安排,并负责与被评估院校联系;(4)视察工作结束离校前,组织成员讨论和撰写视察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文字的准确性负全面责任;6(5)在视察报告的组长位置上签字,并负责将报告呈送评估委员会。4.视察小组成员守则(1)小组成员要公正、正直、独立思考、秉公办事。在视察工作中应注意区分不同场合,积极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但不得随意发表与评估工作相悖的个人观点和意见,更不得授意学校去迎合评估机构的某些意图;(2)小组成员应充分理解评估工作是建设性的,不是惩罚性的,不得利用评估工作干预学校的内部事务;(3)不允许接受学校的礼品、礼金和特殊照顾,不做可能影响视察工作信誉的任何事情,
4、更不允许利用视察小组成员的身份牟取私利;(4)视察期间不参与任何与视察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和接受校方的单独邀请;在视察报告被正式批准以前,不允许小组成员接受被评估学校的各种聘任;(5)不允许传播和宣传在视察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个人私事,亦不允许散布可能影响被评估学校声誉的言论;(6)注意保守秘密,包括被评估学校存在的问题,评估机构对学校的看法、态度和意见,视察小组关于评估结论的建议以及小组成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二、评估进程与视察安排1.评估工作阶段整个评估工作由五个阶段组成。第一为申请与受理阶段:包括学校提出评估的申请报告;评估委员会审核申请报告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学校。第二为自评与审议阶
5、段:包括学校开展自评,完成并递交自评报告;评估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并提出视察要求。第三为视察与鉴定阶段∶包括评估委员会派遣视察小组进校实地视察并提交视察报告;评估委员会作出评估结论并颁发证书。第四为申诉与复议阶段∶包括被评估院校对评估结论有异议时,可向建设部提出申诉;建设部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复议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五为保持与督察阶段,包括学校聘请教学质量督察员,督察员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性视察,并写出评价意见;评估委员会监督并督促学校保证办学条件和水平。评估工作自受理申请至作出评估结论,应在一年内完成。62.视察安排视察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将由评估委员会、学校和视察小组
6、协商决定。视察工作一般为四天。视察小组成员应在视察的前一天进校。视察工作应包括:(1)视察小组工作准备视察小组进校之前应详细审阅申请学校的自评报告,确切了解评估委员会对该校视察工作的要求,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视察重点。(2)会晤学校行政、教学负责人主要了解学校和院系的机构设置,学校负责人的办学思想,对被评估专业的支持等方面的情况。(3)会晤院系行政、学术、教学负责人主要听取对被评估专业建设的介绍,了解教学目的、教学计划、课程大纲的制定与实施,课程安排是否合理、有效;了解院系与学校的关系,学科联系,教学观点;了解院系为专业教育教学活动所创造的氛
7、围;了解师资结构及师资建设情况;了解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其利用情况。(4)会晤教师通过座谈,会晤专业课、基础课、德育、体育以及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了解教学、教师素质、教书育人、课程组织、课程设置、教材等情况以及对教育、教学的看法和意见等。同时了解教师是否理解所讲授课程在整个专业教育过程中的作用。(5)会晤学生通过座谈、个别谈话、观摩学生活动等方式,听取学生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看法,了解学生的能力、素质、群体意识等。以上第(4)、(5)两项由视察小组确定会晤对象和会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