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

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

ID:28016041

大小:85.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07

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_第1页
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_第2页
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_第3页
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_第4页
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南女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我院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管好用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

2、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学校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内部财务清算等。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处(室)、系(部、中心)。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第八条学校设立财务处,作为学校唯一财务管理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长

3、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第九条学校根据财会业务的需要,可在相应单位和部门配备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配备由财务处提出,报经学校审批。学校在工会、后勤等部门及实施独立核算的有关中心配备的财务人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学校工会、后勤等部门的财会业务。财务人员的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的指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订的财务规章制度,按财务处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领导和财务处报送财务报表,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学校的财会人员业务上归口财务处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须由财务处汇同人事处有关部门办理,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奖惩、业绩档案、后续教育等统一

4、由财务处负责管理。第十一条全校财会人员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财会工作。第十二条学校内部财会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第三章经费的预算管理第十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内容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第十四条学校预算的编制原则(一)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二)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三)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

5、从严控制,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四)“确保人员经费,控制公用经费”的原则。第十五条学校预算的编制方法学校预算由财务处编制。学校预算根据财政等部门下拨的经费和非税收入情况,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工作任务与财力可能,并考虑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各处(室)、系(部、中心)应根据本部门年度经费开支情况,剔除不合理的开支与浪费,结合预算年度的工作任务,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编制本部门预算年度开支计划,报财务处核定汇总。第十六条学校预算审批程序学校年度预算由各部门按年初工作计划编报,由分管校领导初审,财务处汇总与综合平衡提出预算讨论初稿,经校长审阅,

6、再由学校党委会和行政会讨论通过,最后通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预算,并按国家预算与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第十七条学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的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时,由学校办公会决定是否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根据国家规定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学校预算和各级单位预算一经确定,财务部门和全校各单位应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支出预算或者增加无预算的支出项目。如确因工作任务调整

7、,需调整预算时,要由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中须说明前段经费使用情况,阐述调增、调减经费理由),由财务处提出意见后,经分管校领导初审,报学校党委会和行政会讨论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调整。第十八条学校预算的执行一、各处(室)、系(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学校财务处和财会人员必须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并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二、年度终了,学校财务处和财会人员必须及时、认真地分析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编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