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存废问题之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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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死刑存废问题之研究内容摘要:自贝卡里亚以来,死刑存废问题就成了理论界的宠儿,被讨论的轰轰烈烈。不仅是外国,中国理论界也是热衷于此。其中,废止死刑死刑的废除是时代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的呼声相当高涨。但是,对此我们应当谨慎。当今中国并不具备废止死刑的条件,在现阶段的中国必须保留死刑,同时予以限制。本文将从死刑的价值、人权保障以及中国目前的现状来探讨中国的死刑存废问题。关键词:死刑死刑价值人权保障继续保留合理限制引言:自人类进入国家状态以来死刑历来都是备受青睐的一个话题,特别是自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贝卡里亚提出废止死

2、刑以来,许多著名学者对死刑的存废争论不休。当今世界死刑废止运动高涨,许多国家正追随一些发达国家的脚步废除本国的死刑。相当一部分国家也在没有废止死刑的情况下努力停止对罪犯判处死刑或停止执行死刑。当前理论界有不少学者极力主张死刑应当废止,去讨论一些应然的状态及死刑日后的归宿问题。根据哲学上万物有生必有灭的客观规律,死刑最终将会被废止。但是,推动死刑废除是一种远期目标。目前中国并不具备废止死刑的条件,笔者力赞保留死刑并进行严格合理限制。当今学者的任务不在于着眼将来,论证死刑的归宿,而应该立足于当下,探讨死刑在当前现实语境下

3、应当何去何从的问题。眼下我们的急切任务是着眼现实,进行理性探索,以图最大限度地发挥死刑的威力。一、死刑的概述-..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由于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罪犯的生命,故被称为生命刑;由于生命具有最宝贵、剥夺之后不能恢复的特点,故又被称为极刑。正是因为死刑为极刑,使它自身具备了不可逆转性和绝对性。一旦被施加于犯罪分子,犯罪分子便会随着死刑的执行完毕而从社会上消失。其滥用更是容易引起社会的惶恐不安,所以在西方国家封建社会末期,死刑如期的受到了质疑。死刑存废的讨论

4、也就日益高涨,使死刑的历史更加丰富。中外死刑发展的历史有着很大的差异特别是近代以来,更是不同。二、死刑的价值与死刑的存废问题(一)死刑的公正性。从正当性来看,死刑惩治犯罪,防卫社会,具有明显的正当性。关于此点,基本上没有人否定,哪怕是死刑废除论学者,也很少在论述其废除观点时对死刑存在的正当性进行批驳,因此,死刑的正当性几乎是不容质疑的。(二)死刑的人道性-..现代死刑其实已经是在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进行了改变,废除了很多不人道的地方。历史上有很多明显不人道的死刑,如五马分尸、凌迟等,这些死刑的执行方法都被废除了,原因

5、就是它不人道。我国开始实行以注射方法代替枪决执行死刑,以求死刑向文明化、人道化改变。但剥夺人生命这个过程在根本上就是不人道的,形式的改变并不能解决其不人道性的问题。再者,刑罚的人道性要求在实施刑罚的时候把人当人看,但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要把人弄死,被执行死刑的人不是人,而类似于物了,这也说明死刑的不人道。(三)死刑的效益性法律保护的是某种权益,而刑罚剥夺的则是因犯罪行为而丧失的某种权益。在各国刑法规定中,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往往规定在一些罪行极其严重的罪名之上,例如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国家

6、安全的罪名上。而像生命、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等等这些利益都是等于或者大于死刑所剥夺的利益,死刑的成本小于它所带来的效益,因此也就可以说,死刑的投入相对于它产生的效果而言是有价值的,它完全符合刑罚的效益性特征。抛开人道主义的标准,单从效益上看,死刑还是有存在的可取性,这也是死刑存在的主要原因。总之,死刑确实有存在的价值,它从一开始直到现在都对犯罪现象起到了应有的预防和惩罚作用,有力地保护了合法权益。但是,死刑的价值具有缺陷,尤其表现在死刑的不人道性,它的存在必然也有消极的作用。何况,刑罚本身是具有消极作用的,主要是对犯罪

7、人造成不利影响,如塑造变态人格、使犯罪人遭受视、使犯罪人实施报复社会的行为等等。所以,死刑的存在并非十分合理,相反,死刑的存废问题是应该慎重考虑的。-..死刑在价值上存在着缺陷,尤其表现为具有不人道性,死刑的其他价值也越来越受到死刑废除论者们但是,短期内废除死刑会遇到阻力,因为死刑的存在历经数千年,在人们心中形成了牢固的观念,如果废除死刑,人们在思想上难以接受,可能引起混乱。的质疑,但也应该采取适当改革,逐步削减,完成死刑废除的准备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削减死刑适用的罪名。我国死刑的罪名数量偏多,在刑法的总罪名

8、中所占比例也很大,这是很不正常的。这也是我国与世界其他各国相比比较突出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我国应该大幅度消减死刑条文和死刑罪名,对一些不必要或者不合理的罪名,加以改变或废除。完全可以仅对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放火罪等最严重的刑事犯罪和部分军事犯罪保留死刑,而废除其他部分的死刑罪名。以后也尽量不再增加死刑立法,并严格控制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死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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