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

ID:27928359

大小:54.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7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_第1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_第2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_第3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_第4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_第5页
资源描述: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议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word版下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深思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存关于投保人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摘要]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它以风险为经营对象。风险的大小,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以及决定保费的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投保人之所以投保,就是为了分散将来可能的损失。投保人与保险人经济利益的博弈,极右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在实务中,投保人对告知义务的履行也很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本文拟从告知义务的角度,

2、分析我国保险业投保易理赔难的理巾,对完善我国《保险法》告知义务制度略作探讨。[关键词]告知义务;主体;范围;因果关系、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它以风险为经营对象。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可以降低甚至避开风险对自己的经济利益的影响。而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保险人通过对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做出综合评判,从而确定是否承保及保费的高低。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则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保险标的的秉要事实,根据保险人的询问或者主动如实告知保险人,以实现二者间的信息对称。存关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长期以来众说纷

3、绘,存在着不同的学说,目前主要有最大诚信说、危险估计说、射幸契约说、对价平衡说等学说。笔者以为,倘若将最大诚信原则作为理论根据,据此产生的告知义务则为无限告知义务,投保人须主动充分地披露有保险标的的有关一切。在保险制度诞生初期,各种因素导致风险难以预测,要求投保人以最大诚信履行告知义务,实属不得己而为之。时至今日,科技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交流与风险的评估对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的依赖程度较之原来有了明显降低,若仍坚持此种观点,则无异加重了投保人的负担。且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极易从投保人告知充分与否上找到破绽,逃避原本应当

4、承担的责任。所以,作为帝王条款的诚信原则,在这里更多的是指履行告知义务时需以诚信为之,而非产生告知义务的理论根据。危险估计说认为,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要通过判断保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来决定最终的保费,因此有必要要求投保人以及保险契约关系人提供数据。该学说为瑞士学者卢烈首倡,目前己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说。笔者对此种学说也持认同观点。二、告知义务的主体及范围的扩大(一)告知义务的主体我国《保险法》始终将投保人作为告知义务的主体。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此规定并无理由。但是当二者并非同一人时,对被保险人是否应在投保时负

5、有告知义务,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争议。存学者认为,被保险人也应当负右告知义务。因为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中是保险标的的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人身保险中是保险标的,他对保险标的和自身情况最是了解。如果被保险人不负有告知义务,不仅会影响保险人对危险的估计,而且有可能纵容被保险人利用不知情的投保人订立合同,诈取保险金。也右学者认为,被保险人负有的告知义务与投保人不同,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属于合同义务,而且范围仅限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一项。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根据在于合同的约定,其履行期间在合同生效之后。这实际上是认为被保险人在投

6、保时不负有告知义务。告知义务的范围对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有自动申告主义和书面询问主义两种立法例。自动申告主义也叫无限告知主义,是指投保人所应该告知的事项,不以保险人的书面询问为限,判断投保人是否履行告知义务的标准是与客观事实是否相符。我国《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规定采用书面询问主义。投保人对于保险人的书面询问事项应当据实回答,但是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义务人不必告知。实务中,投保人只需如实填写由保险人提供的保单,就可以认定其履行了告知义务。因为保单是由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所拟定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涵盖保险人所欲知

7、晓的重要事项。但是,若是保险人没有在保单上明确列出,而投保人所知的一些事项又确实可以对保险人产生重大影响呢?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有义务进行告知。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投保人签订合同是为了分散风险,而不是为Y盈利。此时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由保险人决定是提高保费还是拒绝签订合同,不仅对保险人公平,也是对投保人权利的一种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但是,对此种情况应当谨慎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确实严重影响其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突破书面询问主义的限制。三、违反告知义务中引入因果关系的妥当性

8、实务中,有些投保人为了获取赔偿金而隐瞒自己知道的标的物的具体信息,进行欺诈性投保。各国法律对此规定有所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效主义,其认为一旦违反告知义务,则合同违反了双方订立合同的本意,合同自始无效。另一种是解约主义,即保险人可以自由选择解除合同或者通过增加保费來使合同继续生效。随着科技的发展,在当今社会大可不必对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