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流域性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浅谈流域性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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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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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流域性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1、工程概况淮河入江水道是淮河下游的主干道,也是洪泽湖泄洪的最大口门,设计行洪流量12⑻0立方米/秒,承泄淮河上、中游流域15.8万平方公里洪水,同时承担三河闸至邵伯湖区间6633平方公里区间汇水。从三河闸至闵桥、施尖入高邮湖、邵伯湖,再经金湾闸、太平闸、万福闸、芒稻闸至三江营而入长江,全长158公里,属流域性河道。在江苏省淮安市境内河道长56公里,堤防长149公里,河宽3(X)0米左右。流经洪泽、盱眙、金湖三县。具有行洪、灌溉、航运、输水(南水北调)、供水(饮用水水源)功能,目前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均下设入江水道管理机构,共有工程管

2、理和维修养护200余人。2、目前入江水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2.1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确定了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也进一步明确了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的管理原则,并明确入江水道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但目前省级没有成立专门的入江水道管理机构,主要以“块”管理为主。长期以来,由于地区利益以及河道管理职责分工不合理等原因,涉河建设项目存在着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批建等问题。2.2行政审批。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前,淮安市境内的入江水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逐级审核上报审批

3、制度,即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入江水道管理处)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为提倡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改为由建设单位直接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批复给建设单位。这种报批制度虽有其优越性,但也有不足之处。①审批范围问题。《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对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审批内容作了列举性规定并作了兜底性条款,但并没不明确其规模和防洪影响程度,也就是说在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全部要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一方面省管河道较多,审批项目也多,所有的建设项目不管规模

4、大小全部由省水利厅批准,增加了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是省河道主管机关)工作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对防洪没有影响或影响甚微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愿主动申报(因涉及洪评费用等问题),往往擅自施工或与当地水利部门协商处理了,影响了审批的严肃性。②审批程序问题。因省河道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并审批给建设单位,审批和管理脱节,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很难及时掌握相关情况,给跟踪监督管理带来被动,影响管理单位形象。③审批依据问题。《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中指出,建设项目审查其中包括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专业规划。入江水道涉及到除险加固、南水北调、饮用水源、生态

5、保护、文物保护、航运、渔业资源、旅游开发等方方面面,而河道整治开发利用综合规划编制严重滞后,带来审批依据不足,产生建设项目布局不合理甚至矛盾的问题。如船坞、码头可以放在饮用水源下游的,一些建设单位为了交通方便、减少成本、抢占有利条件而把它放在了饮用水源上游。2.3监督管理。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复文件中一般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到当地河道主管机关(一般为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并服从水利部门的监督管理。目前存在两方面问题:①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的监督管理涉及施工方案审查、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领取占用证、施工过程监督检

6、查、工程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要求,如施工方案审查,由谁组织审查?什么样的建设规模需专家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目前尚未有统一的、详细的、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的效果因管理单位的管理意识、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而异。②监督管理缺乏约束力。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在河道内随意弃置建筑垃圾、堆放弃土,或超规模建设,不服从河道管理部门管理或阳奉阴违,而河道管理部门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措施,项目一旦建成,建设单位往往一走了之,对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及补救措施置之不理。对于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的项目,管理单位更难以履行管理职责。另外,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

7、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虽然有些河道管理单位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3、涉河建设项目存在问题主要对策3.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河道管理机构。加强河道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强有力的河道管理组织机构。目前入江水道河道管理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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