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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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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新区教育局无锡市新区劳动人事局无锡市新区财政局锡新教【2009】21号锡新劳人发【2009】7号锡新管财发【2009】3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的通知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各中小学校:经研究,决定印发《无锡市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无锡市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新区教育局新区劳动人事局新区财政局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无锡市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加强中小学教师队
2、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区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进行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以及教育科研能力的培训或进修。第四条凡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都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是中小学教师应尽的义务。第五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统筹安排,按照分类指导
3、、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原则,坚持以业余、自学和短期脱产培训为主,辅以其他多种形式。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当充分发挥校本资源的优势,积极开展校本培训。第二章继续教育制度第七条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为三年,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必须完成4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数,具有初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必须完成3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数。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在同一周期内,还必须参加公修课程的学习考试,公修课程的学时不计入规定的周期继续教育
4、学时总量内。在同一周期内,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的,可免参加同期的职务培训。凡任期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学习成绩不合格,又没有显著工作实绩的,不能续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更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第八条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发证、登记的管理,结合年度考核,做好年审工作。证书的验证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取周期验证和晋升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周期末年未完成规定课时的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学校应对其实行低聘,同时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
5、术职务。第三章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第九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时量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1、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该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量:(1)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二等奖,包括同等档次奖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2)发表1部(含)以上专著;(3)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获得本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4)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2、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量:(1)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二等奖
6、,包括同等档次奖项)以下的主要完成者;(2)在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或者市、县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以上论文;3、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学术讲座的,按实际听课时间,每小时以1学时计;4、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需递交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开会、考察的时间,以每半天2学时计;5、参加其他培训班、进(研)修班,考试(考核)合格的按实际学时计,一般每天按6学时计;6、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按有关规定学时量计算;7、在区及区以上作教材教法讲座的,每小时以5学时计;在区及区以上作专题讲座的,每小时以10学时计;8、在区及区
7、以上开专题研究课的,每课时以6学时计;在区及区以上参加听课者以1学时计,参加评课者再计1学时;9、征集的教育教学论文,送省级会议进行交流的可视为完成30学时量,书面交流的可视作完成25学时量;送市级会议进行交流的可视为完成15学时量,书面交流的可视作完成10学时量:送区级会议进行交流的可视为完成10学时量,书面交流的可视作完成5学时量。第十条.---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与登记以用人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并保存有关通知、证书、文件、签到记录、讲稿等的复印件,并作为业务档案建档保管。教师个人要主动提供上述资料,用人单位要明
8、确专人负责,及时在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上作好记录,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数的认定与登记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教师要妥为保存培训合格证书(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周期审核时作为参加继续教育的依据。第四章教师的进修与培训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师进修是指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中小学教师培训是指学历教育以外的任职资格培训、执业资格培训、各类专题培训等其他学习活动。第十二条教师的培训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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