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

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

ID:27724256

大小:439.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05

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_第1页
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_第2页
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_第3页
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_第4页
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_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_秦国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07年3月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Mar.,2007第2期JournalofNanjing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No.2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秦国荣(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相对于用工者而言处于弱势地位,其与用工者在订立与履行劳动契约过程中,实质上是以法律的形式平等掩盖了双方的实际不平等地位。这就要求现代劳动法应以约束和规范用工者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价值取向,要在法律上形成劳动基准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运用法律

2、手段衡平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当代中国的劳动法制建设而言,同样需要我们做到劳动立法、司法与执法工作并举,形成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机制。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契约;劳动基准制度;劳动监察制度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2007)02-0021-07劳动法的产生,第一次用法律形式将处于弱势。双方合法权益过程中,应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地位的劳工群体的利益要求和基本权利予以明确并学术界对劳动立法价值的定位不清,使得实务部门加以保护,反映了社会文明的进步与法治发展。劳在制定规章和实施法律过程中呈左

3、右摇摆的姿态。动法要真正起到衡平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比如劳动部所制定的相关劳动行政规章,就表现为劳工基本权益的作用,就必须既要在劳动用工关系时而完全站在劳动者一边,时而又完全偏向劳动用,甚至连劳动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一度中强制实施劳动基准制度,更要形成强有力的劳动工者一方监察执法制度。以此维护劳动法制权威,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发展,最终促进和谐社会之真正实现。该学术观点的代表人物为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他认为劳权保障是劳动法律的最本质和最基本的要求。他在其专著劳权一、衡平劳动合同双方的利益:现代论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研究

4、(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版)中系统阐述了这一观点。劳动立法的基本出发点该学术观点的代表人物为华东政法学院董保华教授,尽管他在1997年前也认为劳动法就是以保护劳动者为己任的法律部门(参劳动法向有小宪法之美誉。对于现代市场见董保华编著:劳工神圣的卫士劳动法,上海人民出版社经济条件下劳动法的重要性,社会各界对此已基本1997年版)。但此后一直持劳动法应为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观点。他在其专著劳动法原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形成共识。但对于现代劳动立法的价值取向,学者1998年版)、劳动法论(世界图书出版社公司199

5、9年版)等著作们却是见仁见智,难有定论。比如有学者认为,劳动法就是劳权维护法,其立法出发点就是维护劳动者中均表明了这一观点。浙江大学法学院许建宇副教授较早提出这一学术观点,而该观点目前也得到了部分学者的认同。。也有学者认为,劳动法应当是平衡的合法权益应当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大部分行政规章是以维护劳动者劳资双方关系的法律部门,对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另有学者认为,劳动法在以维护劳资均应保护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的,但也经常出现完全站在劳动用工单位一边的反向立法。比如劳办发[1995]324号文要求劳动者对用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就属于此类。收稿日期:2006

6、-04-2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BFX026)作者简介:秦国荣(1965),男,博士,南京师大法学院教授。21也模糊不清。动者的合法权益,将社会公平实现作为劳动立法与如果单纯从西方国家劳动法的发展历史及其演执法的基本出发点。变进程来看,劳动法毫无疑问是与劳动者保护问题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特殊政治、经济和文化背紧密相联的。劳动法在近现代西方国家之所以得以景以及其独特的历史任务,决定了其必须要在用工产生,就在于资本在其逐利本性的内在动力和应对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运用法律机制外在市场竞争压力的双重驱动下,对劳动者采取了衡平双方的利益关

7、系,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极为残酷的剥削政策。而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对这种关系为法制实现目标。要做到这一点,劳动法首先剥削采取了放任甚至纵容的态度,这使得资本家更应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和基本人权为立法与执法象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的基点。因为尽管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契约是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经过平限[1]294-295。其结果不仅使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面[1]294-295。其结果不仅使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面等协商而缔结的,但这种平等实质上乃是在契约纸临着一天比一天更带有威胁性地高涨着

8、的工人运面上的形式平等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