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国际贸易论文范文-试析ecfa-“两岸特色”的区域贸易协定实践word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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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权国际贸易论文范文:试析ECFA:“两岸特色”的区域易协定实践word版下载ECFA:“两岸特色”的区域贸易协定实践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ECFA:“两岸特色”的区域贸易协定实践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主权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摘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ECFA)是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RTA)实践和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发展。ECFA在名称、主体、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执行机制等方面显示出鲜明的“两岸特色”,不仅不同于一般的主权国家之间的RTA实践,也

2、不同于中国RTA实践特殊形式中的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CEPAsoECFA对于实现两岸经济合作关系的正常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作用,其对中华台北RTA实践发展可能具有的法律作用也值得关注和研讨。关键词:ECFA;区域贸易协定;两岸经济合作0438—0460(2011)04—0078—08《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TheEconomicCooperationFrameworkAgreement,ECFA)2010年6月29日由两岸双方签署,同年9月12日生效。ECFA是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

3、,RTA)实践和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发展。本文在简述中国RTA实践特殊形式的基础上,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KPA)为主要参照,对ECEA的主要特色及其法律作用作一初步探讨。一、中国RTA实践的特殊形式中国RTA实践的特殊形式是由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体制“一国四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根据1947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1947)第26、32、33条规定,主权国家并不是GATT缔约方资格的必要条件。任何实体,不论是否主权国家,只要构成一个关税区,均可按一定程序成为GATT的缔约方;相反

4、,即使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如未形成一个关税区,也不可能成为GATT的缔约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以下简称《WTO协定》)沿袭了GArfT1947有关成员资格的规定,其主要特征之一是继续采用“单独关税区”的概念,由此,WTO成员可区分为主权国家成员和单独关税区成员。由于WTO成员资格向主权国家和非主权的单独关税区幵放,就可能形成WTO体制的“一国多席”局面。形成的主要情况是:一个主权国家与隶属于该主权国家的一个或数个单独关税区分别加入WTO,或者在一个主权国家未加入WTO的情况下,隶属于该主权国家的数个单独关税区分别加入WTO。

5、1995年1月1日,香港和澳门根据《WTO协定》第11条第1款分别成为WTO创始成员,2001年12月11口和2002年1月1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华台北”)[theSeparateCustomsTerritoryofTaiwan,Penghu,KinmenandMatsu(Chi—neseTaipei)]根据〈〈WTO协定》第12条第1款先后成为WTO纳入成员后,在WTO体制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国四席”局面。这不仅首开WT0体制“一国多席”之先河,也是中国加入WT0的重要特征。应当明确,

6、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和中华台北虽然同为WT0体制下的平等成员,但其根本区别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主权国家的资格加入WT0,而香港、澳门和中华台北则是以单独关税区的身份成为WT0成员。根据GATT第24条规定,WT0成员相互之间可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或者商谈形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所必需的临时协定(可统称为RTAshWTO体制有关成员资格的规定和“一国多席”的现实,意味着WT0成员之间的RTAs并不当然是国际条约。依其主体组合情况的不同,WT0成员之间的RTAs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国际RTAs,包括不同主权国家成员之间、一

7、主权国家成员与隶属另一主权国家的单独关税区成员之间或隶属不同主权国家的单独关税区成员之间的协议,由于符合“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的必要条件,属国际条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和哥斯达黎加等签订的RTAs。第二类是国内RTAs,即以“一国多席”为前提,是同一主权国家的WTO成员之间的RTAs,包括一主权国家成员与隶属于该主权国家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单独关税区成员之间的协议或同属一主权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关税区成员之间的协议,如内地与香港CEPA、内地与澳门CEPA和ECFAo这类RTA

8、s是符合GATT第24条的WT0成员之间的协议,但实质上因不符合“国家间所缔结……之国际书面协定”的必要条件,不属国际条约,而是部分内容受WT0规则规范和调整的一国国内的经济一体化安排。迄今为止,中国是WT0体制中唯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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