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ID:27682175

大小:258.34 KB

页数:57页

时间:2018-12-05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_第1页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_第2页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_第3页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_第4页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三章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第一节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概述依照法律责任与行为的违法性之间的关系来理解: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一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所保护的环境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一)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1、违法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律义务3、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5、环

2、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6、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侵害法律保护的环境行政关系的行为(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分类1、根据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为:环境行政主体违法与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环境行政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称为环境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可以细分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公务员的违法行政和被授权的组织的违法行政。2、根据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分为:作为环境行政违法和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法律规范或环境行政行为规定的不作为义务。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规范

3、或环境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作为义务。3、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实质性环境行政违法和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实质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形式性要件。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构成要件和追究原则(一)环境行政责任的特征1、主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的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包括环境行政主体和环境行政相对人。2、客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是针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

4、发生的。3.内容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有权的国家机关来追究。(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如下四个条件: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3、行为的危害后果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有危害结果和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选择要件,行为违法和过错或过失称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三)环境行政责任的追究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1)追究环境行政

5、责任必须有法定的依据。(2)必须严格依照环境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形式与幅度追究环境行政责任。(3)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来予以追究环境行政责任。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运用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式。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环境违法的追究科处补救性义务或予以惩戒本身是以此为教育手段,达到教育效果的,抑制与预防将来对环境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第二节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的种类和方式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和方式(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

6、1.事实上的错误。2.法律上的错误。3.程序上的错误。4.行政越权。5.滥用职权。6.行政失职。(二)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方式1.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2.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3.纠正不当的环境行政行为。4.行政赔偿责任。二、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1.通报批评。2.赔偿损失。3.行政处分。三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方式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2.履行法定的义务。3.接受行政处罚。4.恢复原状,返还原物。5.赔偿损失。第三节环境行政制裁环境行政制裁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因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履行法定的环

7、境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具体表现形式。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不等于环境行政制裁。环境行政制裁是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形式中的一部分。一、环境行政处分(一)环境行政处分概念是指依照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由上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法对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的下属工作人员或下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所做出的行政制裁。这种行政处分又称为纪律处分。(二)环境行政处分特点1.实施环境行政处分的机构,必须是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行政机关、上级主管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2.受处分者是环境监督人员个人,对单位不能实施环境行政处分。3.行

8、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不涉及一般行政相对人。(三)环境行政处分的种类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6年1月1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