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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5
《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皖刑终字第0034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贾元胜,男,1961年10月5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2月1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
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刘法伟,男,1977年1月2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月22日因涉嫌犯抢劫罪、****罪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燕兆红,又名燕照红,男,1977年5月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1月30日因涉嫌犯抢劫罪、****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
3、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皖刑终字第0034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贾元胜,男,1961年10月5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
4、年12月1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刘法伟,男,1977年1月2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月22日因涉嫌犯抢劫罪、****罪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燕兆红,又名燕照红,男,1977年5月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1月30日因涉嫌犯抢劫罪、****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
5、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皖刑终字第0034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贾元胜,男,1961年10月5日生,汉
6、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2月1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刘法伟,男,1977年1月2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月22日因涉嫌犯抢劫罪、****罪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燕兆红,又名燕照红,男,1977年5月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1月30日因涉嫌犯抢劫罪、****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开
7、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被告人贾元胜等人抢劫上诉一案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皖刑终字第0034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
8、原审被告人)贾元胜,男,1961年10月5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2月1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刘法伟,男,1977年1月2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住(略)。XX年1月22日因涉嫌犯抢劫罪、****罪被逮捕。现羁押于寿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燕兆红,又名燕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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