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

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

ID:27620953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5

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_第1页
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_第2页
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_第3页
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_第4页
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共犯脱离相关问题研究摘要共犯脱离指在共同犯罪中,自共犯关系形成之后到该犯罪行为完成的整个犯罪过程期间,部分处于共犯关系的人自动的从该共犯关系中脱离出来,切断与其他共犯的关系,而不论其他共犯后续进行的犯罪的状态如何,该脱离的部分共犯对脱离后其他共犯的行为不承担责任。该理论对于化解共同犯罪人的共同参与、削减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意志、减轻和化解对被害人的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探讨了共犯脱离的概念,研究了共犯脱离的认定,探索了共犯脱离成立的条件。中国2/vie  关键词共犯关系共犯脱离共犯中止  中图分类号:D924.1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ki.1009-059

2、2.2016.12.397  在共同犯罪中界定的共犯的中止,需出于行为人自己的意志而自动停止犯罪,以及需要有效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最终能够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然而,行为人不是基于任意行为而与其他共同犯罪者解除共犯关系的,或者即使行为人与其他共犯解除了共犯关系,但若没有能够有效地预防犯罪结果发生的,均不能够适用犯罪中止理论。此种情况,若一律严格执行共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对行为人若按既遂对待,难免显得过于苛刻;如果按中止犯对待,却又不完全符合中止犯的构成要件。为此,共犯脱离的理论就顺势产生。共犯脱离理论旨在解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均衡问题。该理论对于化

3、解共同犯罪人的共同参与、削减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意志、减轻或化解对被害人的危险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共犯脱离源于日本,并非是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内容,目前共犯脱离问题在我国属于属理论层面探讨的内容,而不是立法上的规定,从而使共犯脱离的认定与成立条件等重要问题都需要细化和探讨。  一、共犯脱离的概念  “共犯关系脱离”(简称“共犯脱离”)是由日本学者大�V仁最早提出的。大塌仁教授认为,所谓“共犯关系脱离”指在共同正规的实行着手后还未达于既遂的阶段,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人切断与其他共犯的共同故意关系,而从其共同犯罪中脱离出去。  日本刑法中虽未明确规定共犯脱离,但审判实践中法院

4、的判例中默认了共犯脱离的概念。共谋者中的一部分人在其他共谋者做出实行行为之前表明从其共谋关系中脱离的意思并被其他共谋者了解时,不追究其对其后的其他共谋者的实行的责任。。可见,这类判例明确了在预备阶段的共犯脱离及其法律责任,但它不同于大�V仁教授在对共犯脱离定义中提出的共同正规的实行着手后还未达于既遂的阶段。另有一种观点建立在因果关系论的基础上成立共犯关系的脱离要求消除共犯行为所产生的物理的因果性与心理的因果性,分为着手前的脱离和着手后的脱离。在着手前表示脱离共犯关系,且告知其他共犯人,就肯定共犯关系的脱离;着手后的脱离,即使行为人努力消除这种效果,但如果客观上没有实际消除,须

5、承担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二、共犯脱离的认定  共犯脱离指在共同犯罪行为开始后至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任何阶段,部分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自动放弃了犯意,脱离了该共同犯罪,而其他共同犯罪行为人则继续实施并完成了犯罪的情形。例如,某甲为杀害某乙准备了尖刀作为作案的工具,并邀请好友某丙进行帮助。一天晚上十点左右,某甲和某丙在某乙回家必须经过的小道上将其拦住。某甲用尖刀刺向某乙,某乙腹部负伤逃跑,某甲和某丙随后紧追。此时,一位巡警发现某甲和莱丙二人,二人立即逃离犯罪现场。某丙逃离后就回家休息了。而某甲则隐藏在犯罪现场某处,待巡警离开后,某甲继续四处寻找某乙,最后在某乙的家附近发现了某乙,某

6、甲捅向某乙数刀,某乙身亡。本案某丙的行为如何定性?  上述案例的特点是:由2人组成的共谋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中,其中一个行为人在该共同犯罪完成之前,从共犯关系中抽身脱离出去,而另外一个行为人则继续将杀人犯罪实施完毕达到既遂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对于该案例中的被告人某丙无法认定其构成犯罪中止。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很显然,本案中某丙在自动放弃犯罪方面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在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方面则不符合该要件的要求,无法认定某丙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另外,对于此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以及学界

7、专家大多认为某丙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既遂,但很明显,以犯罪既遂来认定某丙的行为性质,显得有些过于苛刻。这种己犯罪既遂的认定模式,不能够有效贯彻以因果共犯论为基础的“共犯自我责任”原则,也不能够反映出某丙与某甲行为性质的差异,难以体现罪刑法定主义和罪刑均衡的原则。为此,如何有效解决此类行为人停止参与共同犯罪之后,但是犯罪结果却发生了的行为人的责任问题,因我国立法上的漏洞,现实中成为理论上的难题。那么,共犯脱离理论正是为了解决该领域的难题。通过该理论,对于那些彻底割裂了与其他共同正犯之间的联络,并且不再对后者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