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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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 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前言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的工程造价数量上是相等的。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主要划分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组成)、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组成)、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

2、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几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也被成为建安工程造价。由于建安工程造价在工程造价的组成中,一般具有数额大,不确定性多等特点,涉及本书承发包关系时,工程造价指的是建安工程造价。2021/6/292前言2021/6/293前言工程造价从定性方面具有明显契约性,从定量角度具有明显的专业性。建筑工程合同属于民法范畴,民法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原则。但是,当代建筑法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特征,建筑法中有较多的强制性条款。会产生两个结果:1.约定的未必有效2.未约定的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要求造价工程师对于造价的契约性有充分了解。除了要对合同、招标

3、文件、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等等要掌握以外,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要有所理解,这样才能真正分清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才能做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2021/6/294前言法律: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4、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2021/6/295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工程价款确定方式与计价方法案例竣工结算与工程欠款相关案例工程变更相关案例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案例施工合同有效性相关案例2021/6/2962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相关法规《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十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5、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相关法规2021/6/2972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关于连带责任某市服务公司因建办公楼与建设工程总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其后,经服务公司同意,建设工程总公司分别与市建筑设计院和市××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市建筑设计院对服务公司的办公楼、水房、化粪池、给水排水及采暖外管线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做出工程设计书及相应施工图纸和资料。建筑安装合同约定由××建筑工程公司根据市建筑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

6、基本案情2021/6/2982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关于连带责任合同签订后,建筑设计院按时做出设计书并将相关图纸资料交付××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公司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市建筑设计院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发包人带来了重大损失。由于设计人拒绝承担责任,建设工程总公司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发包人遂以市建筑设计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建设工程总公司为共同被告,让其与市建筑设计院一起对工

7、程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基本案情2021/6/2992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关于连带责任本案中,某市服务公司是发包人,市建设工程总公司是总承包人,市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工程公司是分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总公司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而市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工程公司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承担责任。总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理由企图不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以及分包人以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不向发包人承担责任,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案例评析2021/6/29102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关于连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二

8、百七十二条中的“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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