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607894
大小:53.62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05
《县管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县管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度第一条按照XX总书记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关心和爱护干部,促进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实行谈话、诫勉制度是对在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有一定问题,但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帮助教育,避免领导干部酿成大错,造成不必要的工作损失的一种有效措施。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镇、县级机关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组织的在职县管领导干部。第四条领导干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谈话、诫(一)不重视党的理论和政策的学习,思想政治素质
2、不适应职责要求的;(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政绩平庸,完不成岗位目标任务和上级交给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失误并造成损失的;(三)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工作敷衍塞责的;(四)工作浮躁,弄虚作假,或争功诿过,给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危害,群众有较强反映的;(五)组织纪律性差,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六)在领导班子中不执行民主集中制,除尘滤布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七)不按廉洁自律规定办事,有以权谋私和不廉洁行为的;(八)单位主要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对下属单位或本单位以权谋私和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处理的;(九)生活作风
3、不够检点,有参赌等错误行为,自身形象不佳,群众反映较大的;(十)经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较多的;(十一)因其他情况需要谈话、诫勉的。第五条谈话采取个别交谈方式,诫勉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对错误情节轻微的进行个别谈话或给予口头诫勉;对错误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或口头诫勉后仍无明显转变的,给予书面诫勉,并由县委组织部制发。第六条谈话、诫勉对象经集体研宄决定。对拟谈话和口头诫勉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拟给书面诫勉的对象,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第七条谈话与口头诫勉对象,由县委组织部领导与其谈话,指出问题,责成立即改正。书面诫勉对象,由县分管领导与其谈话
4、,限期改正,诫勉期限一般为半年。第八条被书面诫勉对象在接到之日起15日内,应根据被诫勉事由制定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第九条县委组织部对谈话、诫勉对象要加强检查督促跟踪掌握改正的情况。对书面诫勉对象诫勉期满后,压滤机滤布厂家县委组织部要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作出综合评价,提出是否解除诫勉的建议,报县委常委会审定。第十条对被书面诫勉的领导干部,在诫勉期间不得提拔,诫勉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诫勉期满后有关错误仍未得到改正的,予以降职、降级或免职。第十一条本县各镇、县级机关、县属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的在职干部进行谈话、诫勉,可参照本制度
5、精神制定相应办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中共江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