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保护儿童权益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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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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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社会保护儿童权益方面的研究研究成员:刘星语指导老师:孙艳辉目录研究目的研究过程研究收获研究目的对社会保护儿童权益方面进行调查和了解,增强自我权利和利益的意识。目录研究目的研究过程研究收获研究过程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资料,对所研究的课题进行初步的了解第二阶段:阅读相关材料,增强对所研究内容的兴趣和更多更全面的了解;第三阶段:在班网“学生课题”中上传电子文档,对研究的结果进行展示。目录研究目的研究过程研究收获研究收获儿童权益的定义: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儿童权利和利益。如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

2、、保护的义务,禁止虐待、残害儿童,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四章是有关社会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共有23条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条第一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第一条第一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

3、长的社会活动。第二条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第二条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第三条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第三条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

4、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通过儿童权益的定义和这三条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到了社会以及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以及发育给予很大的支持与保护,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育。因此,珍惜现在的学习环境与努力学习是作为一名受社会保护儿童的义务。通过儿童权益的定义和这三条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到了社会以及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以及发育给予很大的支持与保护,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育。因此,珍惜现在的学习环境与努力学习是作为一名受社会保护儿童的义务。所谓困境儿童,是指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受到严重威胁的儿童。如残障儿童、罕见病儿童、流

5、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受虐儿童等,均属于困境儿童。其中,仅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两类,即近8000万人。困境儿童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层面和社会文化层面。我们需要一个更普遍和有效的儿童福利制度保障;全社会的儿童权利意识、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倡导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亲情缺失造成心理障碍儿童正处于身心发展的时期,容易在生理变化、学业压力、人交往方面产生烦恼与冲突。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需要正确的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与父母交流的

6、机会,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变化,心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从而引发种种心理病症和极端行为。我国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规定非常严格,《未成年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都有相关法律要求。但这些规定都是原则性规定,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针对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依旧非常不完善,缺少针对性、系统性、实施性和“儿童视角”。救济制度缺失导致群体救助边缘化很多“失依儿童”的父母一方健在或者有法定监护人,这些孩子因种种原因无人抚养,却享受不到孤儿“待遇”,只能依靠远远低于孤儿补助金的低保金生活。“失依儿童”的

7、存在,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难题。关爱“失依儿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境,除了让他们吃饱穿好、学习知识,还应当依法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权利。我国目前是补缺型儿童福利系统,通常面向孤残儿童。目前存在一些欠缺:很多留守儿童、流动困难儿童的福利还没有纳入范畴。我国城乡保障制度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能一概而论补助困难家庭,未能更多倾斜到困难儿童。儿童权益保护,需要的政府、社会、家庭、社会组织的多方面合力,需要法律和制度层面的完善,公安做些什么、城管做些什么、财政做些什么、基层社区做些什么、救助站做些什么,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哪个环

8、节出了问题,哪个部门担责任。儿童权利保护既是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也是制度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问题,必须引入新的社会管理观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社会与个人互动的综合治理制度。•保护儿童应是全社会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儿童暴力的庇护场所,但是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保护儿童的义务。实践中,这些部门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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