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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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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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本章重点罪名第一节概述概念构成要件种类一、概念指妨害国家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二、构成要件客体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妨害国家管理社会的活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有少数特别主体主观方面多数为故意,少数为过失三、种类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

2、淫秽物品罪第二节本章重点罪名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聚众斗殴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窝藏、包庇罪;脱逃罪;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妨害公务罪概念构成要件司法认定刑事处罚(一)概念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

3、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的人身权利。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

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司法认定罪与非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暴力抗拒缉私行为的认定1、罪与非罪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2、与故意伤害罪的竞合在妨害公

5、务罪中,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造成被害人(公务人员)轻伤为其上限如果故意造成执行公务人员重伤或死亡结果的,应属于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3、暴力抗拒缉私行为的认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四)刑事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招摇撞骗罪概念构成要件司法认定刑事处罚(一)概念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

6、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二)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骗取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的下级工作人员冒充上级工作人员此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彼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司法认定与诈骗罪的界限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1、与诈骗罪的界限客体不同本罪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后者是公私财产权利

7、手段不同本罪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后者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数额限制不同后者“数额较大”的,才可构成犯罪;本罪无数额较大的要求目的不同后者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本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后者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骗取财物行为的认定:骗取财物未达数额巨大,由于招摇撞骗罪法定刑高于诈骗罪法定刑,这时应以招摇撞骗罪论处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招摇撞骗罪与诈骗

8、罪的量刑幅度相同,但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诈骗罪量刑重于招摇撞骗罪。因此,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2、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以“骗”为特征,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后者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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