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

《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

ID:27529016

大小:1.24 MB

页数:64页

时间:2018-12-01

《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_第1页
《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_第2页
《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_第3页
《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_第4页
《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二○一○年五月电价电费知识培训2第一部分 电 价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3、大工业用电: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4、农业生产用电三、峰谷分时电价四、电价的制定与管理五、关于抄见电量六、农维费目录3第二部分 电 费一、基本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一)什么是无功功率?(二)什么是功率因数?(三)提高功率因数的意义(四)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五)计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电费的计算目录4第三部分 文件规定一、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二、电费回收相关规定三、资金管理四、日常工作注意事项目录5各类不同的电价是依据用

2、电性质、电压等级、受电变压器容量来确定的。1、用电性质。目前江苏省电网的销售电价一共可分为四个大类,分别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第一部分 电 价第一部分 电 价62、这四大类电价按不同的电压等级,又有不同的标准。电压等级共分为6级,分别为:不满1千伏、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越高,相应的电度电价值就越低。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第一部分 电 价73、变压器的容量。根据规定,当工业客户的受电变压器容

3、量在315kvA及以上者,应执行大工业电价,也就是两部制电价。对于其他的在315kvA以下的工业客户以及除工业外的所有其他客户就执行单一制电价。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8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其执行范围是直接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的用电。凡是居民客户用于照明、取暖、烹饪、家用电器等方面,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热水器及一些应用于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等电器的用电,均按城乡居民生活电价计收电费。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 电 价第一部分 电 价9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 电 价10对小

4、区路灯、车库照明等用电,执行用电类别“非居民照明”、行业“物业管理”、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对住宅楼的楼道灯用电,执行用电类别“居民”、行业“物业管理”、电价“居民照明”,不执行分时电价。对居民住宅大楼内电梯、水泵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用电类别“非工业用电”、行业“物业管理”、电价“居民小区公用动力”。(电营[2007]89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 电 价11根据“苏电用[1999]455号”文,对地方政府所办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人提供休养场所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根据“苏价工[2007]421号”文,“为老人提供膳食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使用

5、水、电、燃气价格一律按居民收费标准执行”。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 电 价12根据“苏价工[2004]297号”文,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第一,这里的医院是按地域来区分的,而不是按行政级别、行政隶属关系来区分的;第二,这里的医院仅指给人看病的医院。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13根据“苏价工[2004]297号”文和“苏价办发[2004]9号”文,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不含校办企业)一律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苏价工〔2007〕314号”转发的“

6、发改价格〔2007〕2463号”文规定: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 电 价第一部分 电 价14(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民办幼儿园);(6)特殊教育学校。非短期的、全日制的、发国家正式文凭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152、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这里包括原来的:其它照明、商业照明、非工业、普通工业

7、四类。(2006年1月1日商业照明用电与其他照明用电并轨,统一改称为非居民照明用电;2008年7月1日原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合并,统一改称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 电 价16“苏价工[2007]406号”文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城市亮化照明用电一律按非居民照明电价执行”。“苏价工[2009]56号”文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的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类别”。“苏价工[2009]95号”文规定:“残疾人康复中心的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类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