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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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相关法律“房地产”的含义房屋所有权或其他权益被称为房产;对特定地块的权利称之为地产;房产和地产的合并被称为房地产。在《物权法》颁布之前,一般认为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为核心的,他既调整了横向的平等的主体之间房屋买卖、租凭、抵押等关系,又同时对纵向的房屋管理关系进行了规定,即存在着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两个不同性质的房地产法律体系。《物权法》颁布之后确定了不动产的概率,对房地产方面的法律问题更侧重于于物(土地或房地产)相关的权利研究。市场经济中的房地产在利用和流转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保

2、护问题。法院翟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以房地产为标地的纠纷中,使用法律一般首先是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民法范畴的部门法,其次适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体系类别名称公布修订日期文号总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修正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主席令第62号开发用地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3、及转让暂行条理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房产交易类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01年8月15日修订建设部令第9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主席令第15号权属登记规定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2月15日建设部令第168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修订建设部令第98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29日法释【2000】4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11月4日法释【2005】14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4、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目录:总则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本法适用范围: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

5、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注释:这里所指的城市和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规划》中第三条界定的概念。即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土地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注释: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

6、土地使用者,是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将其所有权权能中的使用权分离出来,转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转让方式,其实质是国家形式对国有土地财产的处分权利。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以下几个特征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需向土地所有者(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享有的权利的效力是不及于地下之物的。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7、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

8、约赔偿。注释: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基于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合同,受让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是违约行为,左右合同另一方的土地管理部分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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