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

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

ID:27516755

大小:20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2-04

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_第1页
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_第2页
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_第3页
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_第4页
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大法律硕士(非法)毕业去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育明教育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9人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398法硕联考法律(非北京法学思想政201英语一498法硕联考综合专业基础(非法学)180人院治理论或203日语(非法学)法学)397法硕联考法律(法苏州校法学201英语一497法硕

2、联考综合 思想政专业基础(法学)区60人院或203日语(法学)治理论学)历年复试分数线2013年复试分数线50509090035101法律(非法学)350法律(法学)50509090官方网址www.yumingedu.com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3302012年复试分数线50509090035101法律(非法学)3502011年复试50509090法律(法学)分数线33055559090035101法律(非法学)350【育明教50509090法律(法学)育】法律330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1)《法律

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官方网址www.yumingedu.com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

4、联考历年真题》(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法硕背诵版专业课--刑法139、划清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受贿罪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3)行为对象不同。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行为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公民私有财物(4)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使

5、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140、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1)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中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所谓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因玩忽职守造成下列危害结果之一:○1死亡1人以上,或者

6、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官方网址www.yumingedu.com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2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当行为人无法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的,应予立案○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或者数量,但是情节恶劣,使工作、生产受到重大损害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中的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已经预见到而

7、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重大损失发生的严重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141、划清玩忽职守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事故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发生的场合不同。本罪发生在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过程中;而后者一般发生在生产、作业等业务活动中(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一般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者工作人员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一)名词解释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名词解释一般都比较简单,是送分的题目。在复习的时候要把重点名词夯实。育明考研专业课每个

8、科目都有总结的重要名词,不妨作为复习的参考。很多高校考研名词解释会重复,这就要考生在复习的同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