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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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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Y201803-024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招标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03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6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5一、总则18二、招标文件18三、投标文件193.1、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有效期193.3.投标保证金20四、投标204.1.投标文件的递交20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五、开标215.1开标21六、评标226.1评标委员会226.2评标原则和依据226.3评标过程的保密226.4投标文件的澄清2
2、3七、合同授予237.1定标方式237.2中标通知237.3签订合同23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8.1重新招标248.2不再招标24九、纪律与监督24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9.2对投标单位的纪律要求24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十、其它2410.1其他内容24一、总则25二、计分及修正办法25三、评审程序26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28五、定标28六、有关证明文件的界定标准28七、合同授予29第五部分合同范本(供参考)3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目录36商务部分:36一、投标函37二、法定代
3、表人授权委托书38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39四、报价一览表40五、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41六、资格证明文件4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Y201803-024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协议供货的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1.2招标编号:LY201803-0241.3资金来源:省市专项资金1.4招标内容:蔬菜、水果、粮
4、油、豆制品等1.5采购预算:51.25万元1.6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2.投标人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2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9日—2018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3.2报名时各投标人须携带:1
5、)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内容所有品类);3)食品流通许可证;4)开户许可证5)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存复印件。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电汇支付,售后不退。标书款存入以下账户:户名: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13601013900000663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高新支行打款须备注:“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标书款”(内容过长可简写)4、投标文件的递交4.1递交截止时
6、间:2018年04月09日9:30分;4.2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5、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471号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431-81169078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431-85080999-809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
7、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76050302018年3月16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一、招标范围:1、蔬菜、水果、粮油、豆制品等。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采购预算:51.25万元.二、食材品种质量要求: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2、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每天吃饭的人数约为140人,(因工作需要,人数流动
8、略有偏差,具体按当天实际出勤人数为准)每人每天消耗主副食品的标准为15元,所需配送服务的工作日按固定值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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