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424481
大小:765.51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01
《土地行政复议与诉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土地法学法学院教学课程第十六章土地行政复议与诉讼第一节土地行政复议第二节土地行政诉讼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土地行政复议一、概念和特征二、范围和管辖三、复议的程序【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土地复议的相关规定。【教学重点及难点】土地复议的程序【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土地复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土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机关提请重新处理,上级机关依法重新进行处理,或复查、复审、复核、复验等活动。一、土地行政复议1.复议主体的特定性2.复议内容和范围的针对性3.申请复议期限的限定性4.行
2、政相对人的主动性5.复议范围的广泛性6.裁定的明确性。特征二、范围和管辖(一)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1.相对人对土地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2.相对人对土地确权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3.相对人对土地审批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4.相对人对土地行政赔偿或者补偿裁决不服的5.相对人对土地赔偿裁决不服的6.相对人对其他土地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1.本级人民政府管辖2.上级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管辖3.上级人民政府管辖(二)土地行政复议的管辖(三)土地行政复议机构土地行政复议机构是在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办理有关复议事项的办事机构。行政复议机关国家政权机关,对外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复议机构只是
3、复议机关的办事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确立本机关的复议机构或者专职人员。三、土地复议的程序(二)复议的审理1.被申请人的答辩2.书面复议3.撤回复议申请(一)复议的申请与受理(三)复议的决定(四)复议决定书的送达与执行第二节土地行政诉讼一、民事诉讼二、行政诉讼三、刑事诉讼本节主要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了解土地诉讼的相关规定。【教学重点及难点】土地行政诉讼【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土地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因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关的民事纠纷,所进行的整个活动及
4、其所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一、民事诉讼(一)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二)管辖(三)受理与审理二、土地行政诉讼(一)内涵土地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1.不服土地行政处罚的;2.不服土地行政部门拒绝颁发许可证或者不予答复的;3.不服土地行政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5.不服土地行政部门所作的行政侵权赔偿或者补偿的;6.不服土地行政部门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7.不服土地管理机关所作的其
5、他土地纠纷的行政行为。4.不服土地行政部门对侵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作的赔偿损失的;(三)土地行政诉讼的原则1.对公民的申诉权给予特殊保障的原则2.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3.诉讼期间不停止原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4.不适用调解和不适用反诉原则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四)土地行政诉讼程序1.起诉和受理2.审理3.判决4.执行(一)追究土地刑事诉讼的范围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非法占用土地的;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用补偿费用的;土地行政主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6、三、土地刑事诉讼(二)构成土地犯罪的条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同学们再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