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

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

ID:27407980

大小:57.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03

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_第1页
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_第2页
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_第3页
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_第4页
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与构想  反垄断法规则的抽象性,使其不可能将各种经营模式中的垄断协议和限制竞争行为一一囊括其中,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1、引言  1907年,美国里兹(Rits)公司出售特许经营权给酒店,开创了酒店特许经营的先河。  作为实现资本快速扩张的有效方式之一,特许经营的核心就是对无形财产的特许推广。酒店特许经营在近几年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相应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公平竞争环境下的限制竞争行为问题,需要完善相关立法并从反垄断的视角构建新的反垄断规制体系。  2、我国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不足 

2、 我国反垄断法对于特许经营领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是不完善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反垄断法》所列举的豁免情形没有明确包括特许经营  《反垄断法》第15条列举了一些垄断协议,对于这些垄断协议,我国原则上持禁止态度,但是,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例外情形之一的,则可以得到豁免。除此之外,没有涉及到商业特许经营特性的条文。即所列举的豁免情形并没有涵盖基于特许经营这一经营模式而产生的品牌内部的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的原则性规定虽然可以对商业特许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但是由于没有关注商业特许经营的特殊性,使该法无论在合法性判断标准方面,还是在垄断豁免制度

3、方面,都缺乏为特许经营量身打造的操作依据和执行依据。  2.2《反垄断法》未对特许经营各种限制竞争协议类型加以分类和区分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所列举的受禁止的垄断协议仅规定了8种类型。对于酒店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酒店特许经营实务中的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表征与涉嫌垄断协议的同一性如何,是否应对不同类型的垄断协议给予不同的原则加以评判,均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地域限制、竞业禁止条款,虽然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中也可以包括这几种行为,但是作为推定适用的法条,其规制作用显然过于宽泛,为判定这几种没有明确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极有

4、可能需要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实务中也找不到可供借鉴的司法判例。  2.3《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判断缺乏对市场经济效应的评判和商业习惯的考量  在对特许经营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违法性判断时,是仅凭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还是基于特许经营协议对相关市场上的经济效应和影响力的程度来判断?现有立法没能作出明确规定。如何针对各种限制竞争行为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或者合理原则?是执行严格的本身违法原则,还是考虑商业习惯和市场环境,根据酒店行业的特殊性确定基于本行业的合理存在?立法均没能提供明确的参考依据。  2.4《反垄断法》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过于机械且较难操作  现行反垄断立法考虑了经营者的市场份额

5、,但是否应该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特许方的垄断协议以及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特许方的垄断协议给予不同程度的规制,却没有明确表述。关于判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因素与定量标准,是完全取决于所涉及企业市场影响力的大小还是考虑商业特许经营的特殊性而给予适当放宽?也没能揣测出立法者的态度。且经营者的市场份额都是随时间变化的,这使得精确地确定市场份额极其困难。  3、我国酒店特许经营的反垄断规制构想  对于正迅猛发展着的中国而言,建立一种反垄断政策的国际化思维,学习吸收西方国家先进的经验,对于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在起步较晚的特许经营领域尤其如此。  3.1对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基本原则

6、  对酒店特许经营的反垄断规制,应考虑并采取以下基本原则为指导。  3.1.1统筹考虑特许经营制度的特殊要求与保护市场有效竞争之间的关系  既要维护酒店行业内部的自由竞争秩序,又要充分考虑特许经营发展的特殊要求,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酒店集团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一些限制性条款,如果是为了维护和发展特许经营制度所必需的,是为了维护特许网络的同一性和商业信誉,这种限制就是必要的和合法的。但是,如果酒店集团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规定的限制竞争条款超出了合理的限度,阻碍了加盟酒店之间的有效竞争,就涉及到与保护市场有效竞争的关系,需要在二者的利益冲突中寻求一个平衡点,需要考虑反垄断规制是否有利于竞

7、争和市场环境。  3.1.2统筹考虑特许经营制度的特殊要求与保护消费者利益之间的关系  消费者获得质量优越、价格公平的酒店服务和产品的前提条件,就是市场的充分竞争。特许经营的限制竞争条款的做出,应基于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使消费者获得质量如一的服务和商品。同时应出于维护整个经营体系在酒店行业市场的竞争实力,否则就应受到禁止。  3.2对酒店特许经营反垄断规制的基本方法  借鉴大多数国家的将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并用、一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