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317204
大小:820.5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8-12-02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4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4号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青岛城阳惜福镇热源厂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盖章):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03月31日环评编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
2、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青岛城阳惜福镇热源厂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守波联系人曲同超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
3、区青威路联系电话67761351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百福路以东,青龙高速以北立项审批部门青岛市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及类别代码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占地面积(平方米)13333.3绿化面积(平方米)4706.7总投资(万元)7296.86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84.6环保投资占总比例2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10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城阳区经济建设、区域建设的快速发展,近年各类建筑物对供热的需求快速增长,目前区域内供热需求与供热能力的矛盾仍较突出,尤其是位于城阳区东部居民区较为集
4、中的惜福镇社区目前尚没有规模化供热企业。鉴于此,2015年青岛惜福世洁热力有限公司拟在惜福镇街道百福路以东,青龙高速以北地块建设1×29MW水煤浆热水锅炉一台。该公司于2015年6月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中心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城阳区提出了民生项目“国进民退”的发展战略。因此,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热电”)作为新的项目建设单位继续本项目的建设。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12年,为城阳区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要负责城阳区热源厂、供热管网、换热站的建设和运营。拟建的1×29MW水煤浆锅炉燃用相对煤炭清洁的水
5、煤浆,采用青岛特利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悬浮流化燃烧技术,同时采用高效烟气净化设施,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本次工程被确定为煤炭清洁利用供热试点工程,并于2014年4月24日获得青岛市环保局《关于同意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开展煤炭清洁利用供热试点工作的函》,文件中规定本项目建成后,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需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的燃煤锅炉(含水煤浆)烟气排放标准:SO250mg/m3、NOx
6、100mg/m3、烟尘20mg/m3。建设单位在获得试点工作同意函至今未开工建设,在此期间,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了锅炉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浓度需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即SO2、烟尘、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0mg/m3、10mg/m3、100mg/m3。目前,建设单位已确定了除尘、脱硫、脱硝方案,新建1×29MW锅炉采用布袋+湿式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CR+SNCR联合脱硝方法,除尘效率可达99.95%、脱硫效率可达97%、脱硝效率可达85%,SO2、烟尘
7、、NOX排放浓度也可以达到火电机组“超洁净排放标准”要求,分别不高于35mg/m3、5mg/m3、50mg/m3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达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三统一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此期间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中心完成了环评业务脱钩工作。本项目作为未完成项目上报山东省环保厅,并获得山东省环保厅复函(鲁环函[2016]868号),青岛市环境保护
8、科学研究设计中心在环评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