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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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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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摘要本文从近几年频发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中出现的暴力现象引发思考,从宪法中关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角度,对我国宪法上的这一权利在面对强制拆迁时却不能发挥有效效力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建议,以期对在当前建设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如何真正落实宪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有所助益。  关键词私有财产权宪法保护公共利益  作者简介:张丽,宁波大学法学院20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私法。  中图分类号:D921  三、上述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法律宣传,转变人们的私有财产权的思想观念  宪法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是一种复合型的权利

2、,它在私人与国家之间、私人与私人之间建构起双重的社会关系。由此具有了对抗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双重属性。就对抗公权力而言,私有财产权是公民公法上的权利,是公民对抗国家的一种权利,反映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就对抗私权利而言,私有财产权排除了私人侵犯其权利的可能性与资格。在现代社会,由于私有财产权广泛延伸到社会公共生活,影响公共利益,为了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就有必要对其进行公权力上的调整,也有必要为其设定公权力干预的法律限度。豖在历史上,我国曾过多的强调公权力对私有财产权的侵害,如妇孺皆知的一句话苛政猛于虎,这与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是不相符合的。从交换价值和市场

3、经济来衡量公权力与私有财产权的关系,要做到保护人民财产和促进人民利用财产,应该对公共利益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私有财产保护的形态予以明确,如什么是公共利益和公共征收、征用?公权力保护私人财产,是保护其物理形态还是货币价格?等等。豗如此这些,不仅需要法律上特别是宪法上予以明确,更要加强法律宣传,转变人们对私有财产权的思想观念,尤其是转变作为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的理念,使他们在公共权利的正当行使和公民私有财产权力的保护之间找到平衡。  (二)建立一套程序公正、内容合法、执行力度强的违宪审查制度  基于宪法对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完善的合宪性审查和违宪性审查的制度就

4、显得意义特别重大。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宪法监督机制,但实际效果却并不明显,由此妨碍了其监督功能的发挥。对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立法侵害,难以有效的制止和纠正。因此,要及时发现违宪立法并加以纠正,就必须对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加以改造,在违宪审查制度的主体和对象以及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明晰,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使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涉及违宪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审查,并及时调整。  (三)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的角色定位准确,真正成为服务型政府  如前所述,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部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本应处在一个较为中立的位置。从城市拆迁的性质来看,拆迁属于政府作为土地所

5、有权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充作公用,或再次转让,以作商业开发。在前一种情况下,政府行政权力参与其中的正当性乃在于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后一种情况下,政府则以土地所有权人和拆迁管理人的双重角色出现,对于拆迁审批、拆迁补偿、强制拆除以及解决都有实质上的控制权。尤其是在补偿协商的环节,这本来应该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即作为开发商的一方民事当事人与被拆迁人的一方当事人就补偿金额平等协商的阶段。可是由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赋予政府广泛的管理权限的存在,政府积极参与到这一环节,并由于利益的驱动,站在了开发商的一边,这使得原本应作为民事行为的拆迁补偿由于政府的强制参与变成

6、了行政管理的领域。同时,政府的这种角色定位,也使得本应作为行政裁决者的政府丧失了其中立性的地位。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对于这种补偿纠纷的相关行政裁决的司法救济的尴尬境地。于是,有学者建议,在拆迁领域,行政权力除应当保留其对拆迁资质审批以及相应的对于拆迁人的管理权限外,对于补偿领域的退出应成为一种必需,从而彻底消除权力寻租的可能,让补偿协商真正成为平等和公正的博弈。豘从这个角度出发,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的角色定位就变得至关重要,应当在相关法律中明确政府的准确定位,以适应现在所倡导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真正使政府成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方。  (四)在宪法中明确合理补偿并落实法

7、院作为司法救济手段的中立性和及时性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只提出了要对财产的征收或征用给予补偿,但却并未给补偿二字一个清晰明确的定语,即应该是什么样的补偿?是适当的还是合理的,还是只是适量的?等等。这些将会导致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由于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一而出现了不同的补偿标准,由此迫切需要给予明确。笔者认为,该条款一定要在宪法中明确,而不能在民法或者行政法规中明确。因为只有把这一定语在宪法中明白清楚的写进去了,才不会在随后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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