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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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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申请人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行政审批流程图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申请请服务窗口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受理后报告书拟审批公示10个工作日受理后报告表拟审批公示7个工作日(不计入限期办结时限)承办人审查(报告书限12个工
2、作日)(报告表限7个工作日)环评管理科分管领导审核(限1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做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1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限1个工作日)依法公开承办机构:玉林市环保局服务电话:2859510(政务窗口) 2683525(环评管理科)监督电话:2387753(监察室)法定期限: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1-2、重新审核、环境影响登记表行政审批流程图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
3、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行政审批办公室制作文件(限1个工作日)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共限5个工作日)承办人根据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限4个工作日)领导审核(限1个工作日)服务窗口负责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承办机构:玉林市环保局服务电话:2859510(政务窗口) 2683525(环评管理科)监督电话:2387753(监察室)法定期限:重新审核10个工作
4、日登记表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重新审核7个工作日登记表7个工作日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报告书、报告表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服务窗口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做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污染防治科审查3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承办人根据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告书限16个工作日)(报告表限9个工作日)部门领导审核(限
5、1个工作日)公示7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1个工作日)污染防治科制作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服务窗口负责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玉林市环保局服务电话:2859510(政务窗口) 2682093(污染防治科)监督电话:2387753(监察室)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登记卡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流程申请材料不齐全、不
6、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污染防治科审查(共限10个工作日)承办人根据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限9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限1个工作日)服务窗口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做出处理7日内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1个工作日)污染防治科制作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服务窗口负责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
7、)承办机构:玉林市环保局服务电话:2859510(政务窗口) 2682093(污染防治科)监督电话:2387753(监察室)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出具同意受理回执技术审查(含现场踏勘、召开技术审查会议)(限7个工作日)作出不予通过技术审查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查的出具修改意见的函件(限3个工作日)审核修改稿(限7个工作日)按时提交修改稿(修改时间不计入)作出通过技术审查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制作文件并通知申请人(限1个工作日)不按时提交修改稿(修改时间不计入)未按质量要求
8、完成修改申请人(或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通过审查的按质量要求完成修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经办人人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工作流程图出具不予受理的回执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全部补正内容形式审查,并填写《技术审查申请初审意见表》(限3个工作日)承办机构:玉林市环保局服务电话:2859510(政务窗口) 2680213(环保技术评估中心)监督电话:2387753(监察室)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24个工作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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