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商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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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林市商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窗口申请请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审 查加工贸易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局领导依法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2个工作日)企业在指定账号缴纳备用金后,加贸科制作决定文件将结果报自治区商务厅(限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

2、限内)承办机构:市商务局审批办服务电话:2908899(政务窗口) 2908862(加工贸易科)监督电话:2908373(监察室)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12-二、行政处罚流程图受理简易程序处罚流程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应填制《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申辩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执行结案归档条件: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外的一般程序处罚流程案件受理审查:查明案件来源,落实相关材料,

3、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调查取证:必要时制作以下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抽样取证通知》《抽样取证登记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登记表》《鉴定书》等。审查调查报告告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执行必要时进入听证程序(3日内提出)承办机构:玉林市商务局服务电话:2859630、2809577、2908859、2908850监督电话:2908373(监察室)-12-三、行政检查流程图n查阅资料n查看现场n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n取证材料n其他公告或通知(暗访不通告)

4、制定检查方案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处理决定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办结未发现违法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服处理意见发现违反行为承办机构:玉林市商务局服务电话:2859630、2809577、2908859、2908850监督电话:2908373(监察室)-12-四、行政确认事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窗口申请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处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加工贸易科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5、审查意见(2个工作日) 局领导依法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1个工作日)加贸科制作决定文件(限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承办机构:市商务局审批办服务电话:2908899(政务窗口) 2908862(加工贸易科)监督电话:2908373(监察室)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12-五、其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人5-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受 理在1日内受理到市

6、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申请不属于处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进行审批(2个工作日)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承办机构:市商务局审批办服务电话:2908899(政务窗口)  2908861(对外贸易科)  监督电话:2908373(监察室)法定期限:5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12-5-2、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领取申请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局申请材料不齐备职权范围内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限3个工作日)涉及科领导审核(限

7、5个工作日)建设科审查(共限1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10个工作日)建设科制作决定文件(限2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办公室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承办机构:市商务局审批办服务电话:2908899(政务窗口)  2908857(市场建设科)  监督电话:2908373(监察室)法定期限:20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12-5-3、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申请人行政审批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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