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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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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近年来,我省各地十分重视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到目前,原产我省的33个畜禽遗传资源已全部纳入《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见附件一),其中13个品种资源被纳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13个种畜禽场(保护区、基因库)被认定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但面对畜牧业转型升级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基础还很脆弱,仙居花猪、江山白鹅等品种资源至今还没有专门的保种场承担保种任务,永康灰鹅、温岭高峰牛、天台黄牛等虽有保
2、种主体但因不符合条件至今仍没有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再加上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缺载体、缺资金、缺人才现象仍比较突出,极易导致珍贵、稀有遗传资源的灭失,迫切需要建立更为有效、更为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强化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依法、有序保护与利用。为此,根据《畜牧法》、《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9一、加快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凡纳入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由资源所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以下简称保种场),明确保种主体,落实保种责任;跨
3、地区分布的如长江三角洲白山羊、浙江浆蜂、浙东白鹅等资源,按照原产地优先的原则建立保种场;暂时没有条件建立的,资源所在县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保护,确保遗传资源不灭失。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种畜禽场按农业部《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申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争取在5年内所有列入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都有经认定的省级以上保种场进行保护,原则上一个资源认定一个保种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申报材料于每年3月底前按《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
4、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的要求报省农业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农业厅向社会公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申报按农业部相关规定执行。二、创新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监管机制。根据《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规定,结合种畜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实际,决定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协议保种制度。凡经省农业厅认定的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均9由省农业厅统一委托保种场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家级资源保种场和省级资源保种场签订保种协议(见附件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协议签订期限为5年。协议期内,保种场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保种任务,严格执行遗传资源保护的
5、相关法律法规,并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当年度保种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保种群群体规模数量、主要性状变化、保护措施、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保种场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及时将保种场的年度保种工作总结报省农财两厅。保种场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相应的保种经费,并积极筹措地方财政支持,监督保种场按规定使用保种经费。保种场所在地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协助省厅做好联系、协调和监管等工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效果的年度监测评
6、估,评估结果交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核后予以公布,并作为决定下年度省级财政支持的主要依据。三、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保障制度。省成立由科研、教学、生产单位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与专家组成的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三),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评估、咨询和保种方案的审定等。切实加大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扶持力度,对暂时没有纳入省级资源保种场和新建资源保种场的,各地要在资金、项目等政策安排9上给予倾斜。原则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主要通过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保种经费予以支持,省财政适当给予补充;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主要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相应
7、的保种经费,具体保种经费根据年度保种成本和动态评估结果确定。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争取并追加保种经费,有效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指导服务,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实际拨付经费不少于省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额度,杜绝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保种经费,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省畜牧兽医局。附件一: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浙江省农业厅公告第8号)附件二: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协议附件三: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名单9附件一:浙江
8、省农业厅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二条和《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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